隔天,陳男因聯繫不上2名未成年共犯,於是開著賓士車,搭載A共犯、江男及吳男沿路尋找貨車及2名未成年共犯的行蹤,最後順利在福隆車站附近找到貨車,吳男及A便將貨車開回基隆停放。
12月29日凌晨,陳男開著賓士車搭載A共犯,到福隆接2名未成年共犯,吳男則另外駕駛租來的轎車,與陳等人會合,隨後一起回到基隆。

當天清晨,其中1名未成年共犯將裝有屍體冰櫃的貨車,開到基隆市信義區某路邊停放,吳男則駕駛轎車在旁跟隨、接應,結果警方獲得線報,上前攔查,在貨車內發現趙男的屍體,全案終於曝光。
吳男及未成年共犯當場認罪,也供出其他參與的嫌犯,警方於是循線將一夥人通通逮捕。法醫解剖趙男屍體後發現,他的口鼻有遭膠帶黏貼過的痕跡,全身多處焦黑、局部炭化,與嫌犯的供述吻合。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在載運屍體的貨車上,還發現道教的令旗、金紙,原來是其中1名共犯良心不安,希望藉由令旗、金紙保平安,並私下向警方通報,全案才能順利偵破。
因罪證確鑿,一夥人很快被起訴,但移審法院後,陳、江、吳3名主嫌始終否認犯行,僅承認囚禁趙男,並辯稱:「我們都有買便當給他吃,他也沒說要去看醫生。」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定,3人拘禁、毆打趙,導致他傷重不治,將3人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死、損壞遺棄屍體罪,判處11到12年徒刑,其他共犯則判刑6個月到1年8個月,要他們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