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蒙面男持刀追人真相為何?
1月27日下午4時許,當時在放寒假的曾姓男子因閒得發慌且情緒不穩,準備了水果刀與黑色面罩返回母校高中。曾姓男子起初在球場揮舞刀具宣洩情緒,隨後決定躲進廁所,計畫在路人經過時隨機驚嚇。
沒想到,曾男走出廁所後,竟遇到熟識的許姓女同學。曾男當下並未收手,反而戴上面罩、抽出水果刀展開威嚇。許姓女同學驚覺有生命威脅,拔腿狂奔求救。曾姓男子則緊追不舍,雙方從校園球場一路追逐到公園人行道,直到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才將曾姓男子制伏。許姓女同學在看到蒙面人真面目後當場愣住,完全沒想到對方竟是多年未見的老同學。
持刀追人的蒙面男法院怎麼判?
曾男向警方坦承,當時只是想找人嚇一嚇來緩解心情,「追了一陣子後覺得心情好多了」,才決定放棄追逐。檢方隨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曾姓男子提起公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曾姓男子已與許姓女同學達成和解並賠償新台幣20萬元。法官也查閱醫療紀錄,發現曾姓男子幼時曾被診斷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且過去並無犯罪前科。最終,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曾姓男子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 3 年。
判決要求曾姓男子在緩刑期間需交付保護管束,且嚴禁騷擾許姓女同學。法官呼籲社會應重視青少年心理健康議題,曾姓男子也必須為自己一時衝動的「紓壓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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