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鄭文芳是婦癌領域專家、台大主任級名醫,正在競選醫院高階主管,A負責的自費藥物與鄭的業務有關,因此有接觸。2022年6月兩人在北市中山區居酒屋餐敘,A吃到第三道菜時,離席去廁所,回來後鄭邀她乾杯,喝完酒A就失去意識,醒來時發現自己裸身躺在汽車旅館內,鄭就在她旁邊。
A從事業務工作7年,交際應酬一向節制,未曾有過喝醉失去意識的情況,返家思索後決定報案。然而,鄭文芳在醫界有著重量級的身分與影響力,讓A承受業界異樣眼光,甚至有陰謀論認為這是鄭爭取醫院主管職招來對手設局、A仙人跳等檢討受害者的耳語。
率先挺身而出的A,不只提起司法訴訟,也向台大醫院和台大校方投訴鄭文芳,然而,台大醫院很快將球踢給學校,強調鄭有教職,應依台大校方規定處理;台大校方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則認定,A於案發當時「正在執行職務」,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而不受理,要A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向您自己的雇主提出申訴」。
監察院後來也曾調查此案,監委葉大華直言,A跟鄭文芳分屬不同公司,藥廠難以對醫生進行有效調查跟處理。范雲更進一步質疑,A負責的是婦產科的特殊自費藥,台大醫師可以決定是否引進,就算藥廠有意協助A,他們如何要求有業務往來關係的台大醫院跟鄭文芳配合調查?這也成為後來性平三法修法重點之一。

在台大決議不受理A案後不久,司法途徑也宣告走不通。檢察官以A在監視器畫面中看起來步履穩健、返家後還傳訊向鄭文芳道謝作為依據,決定不起訴鄭文芳。
范雲說,被害人第一時間未能釐清狀況、意識混沌下做的訊息表達,被當成不起訴的關鍵,性暴力經常發生在密閉空間,成罪率低往往是因證據不足,而這樣的不起訴處分,卻成為鄭文芳及其支持者到處宣稱無罪的護身符。
她說,婦科名醫不起訴的新聞被大加報導,讓A遭受異樣眼光,陷入自責、失眠,身心飽受折磨,最後只好辭去喜歡的藥廠工作,回南部老家務農。而協助A指控鄭文芳惡行的范雲,臉書也被鄭的擁護者、醫學系徒子徒孫攻陷,高舉不起訴處分控訴范雲抹黑。
此事在其他受害者出現後發生轉圜,一名記者採訪過程中發現,多名性暴力受害女性的受害情節非常雷同,介紹她們彼此認識,這些女性發現至少有6人遇到類似情況,因A女案件已被不起訴,B、C、D三女決定挺身控告鄭文芳。
B女是金融商品業務,2021年被約到同一間居酒屋,鄭文芳一樣趁她起身去廁所時下藥,幸而被別桌客人看見,客人在廁所門口善意提醒B,B用手機向朋友求救,藉機逃離。
C女事件也發生在2021年,當時她吃了兩道菜就昏迷,醒後發現身在汽車旅館,她還跟同在房內的鄭對話,鄭說:「妳喝醉了,只能帶妳來摩鐵。」
D女則是2020年被鄭文芳約到居酒屋,餐敘過程突然斷片,醒來時發現人在台大實驗室,嚇得奪門而出。
B、C、D對鄭文芳提告,范雲則協助A、B、C出面舉行記者會,聯合指控鄭文芳的重大惡行,才終於讓台大正視此事。台大醫院啟動專案小組調查,台大校評會也在2023年底決議暫時停聘鄭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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