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9 14:24 臺北時間

毒(酒)駕大執法奏效 中警4天抓7名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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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張姓駕駛坦承毒駕。(警方提供)
張姓駕駛坦承毒駕。(警方提供)
臺中市警局配合自5月24日起實施的「115年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自11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同步啟動為期7天「自辦取締毒(酒)駕大執法」專案勤務,昨晚8點二分局員警在北區柳川西路攔查一部自小客車,發現駕駛張男(48歲)神情異常、眼神閃爍,立即提高警覺進行盤查,張男坦承毒駕,同意接受現場唾液快篩。員警隨即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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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專案期間已查獲毒駕案件7件7人,交通大隊大隊長劉永昌也與警察廣播電臺連線,在波麗士上線節目宣導毒駕防制工作,但同時對於酒駕取締亦從未鬆懈。依據警政署最新發布取締毒駕作業程序,員警若攔檢發現駕駛人有精神恍惚、異常亢奮、注意力無法集中等疑似毒駕徵狀,將立即要求實施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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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方自辦取締毒(酒)駕大執法」專案勤務。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一旦檢測呈現陽性,將立即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當場上銬逮捕,落實「人車分離」,確保用路人安全;若駕駛人企圖規避而「拒測」,不僅將面臨新臺幣18萬元的罰鍰、車輛當場被移置保管及駕照被吊銷,經製作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有不能安全駕駛情形,同樣能移送法辦,絕不讓毒駕者有任何僥倖空間。
在強力打擊毒駕的同時,取締酒駕仍然是中市警的執法重點。針對易肇事路段、飲酒場所周邊及治安熱點,規劃「封閉式路檢」與「機動巡邏」勤務,統計115年迄今已執行專案攔檢581場次,取締酒駕2,871件。警方提醒駕駛人酒測值若達0.25mg/L以上,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即便未達刑罰標準,也面臨新臺幣1萬5千元至12萬元不等的高額罰鍰,違規車輛將一律「當場扣車、扣牌(2年)」,並對同車乘客開罰,切勿低估「隔夜宿醉」或「只喝一點點」的危險性,警方執法標準絕無妥協餘地。
更新時間|2026.05.29 14: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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