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專案期間已查獲毒駕案件7件7人,交通大隊大隊長劉永昌也與警察廣播電臺連線,在波麗士上線節目宣導毒駕防制工作,但同時對於酒駕取締亦從未鬆懈。依據警政署最新發布取締毒駕作業程序,員警若攔檢發現駕駛人有精神恍惚、異常亢奮、注意力無法集中等疑似毒駕徵狀,將立即要求實施快篩。

警方表示,一旦檢測呈現陽性,將立即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當場上銬逮捕,落實「人車分離」,確保用路人安全;若駕駛人企圖規避而「拒測」,不僅將面臨新臺幣18萬元的罰鍰、車輛當場被移置保管及駕照被吊銷,經製作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有不能安全駕駛情形,同樣能移送法辦,絕不讓毒駕者有任何僥倖空間。
在強力打擊毒駕的同時,取締酒駕仍然是中市警的執法重點。針對易肇事路段、飲酒場所周邊及治安熱點,規劃「封閉式路檢」與「機動巡邏」勤務,統計115年迄今已執行專案攔檢581場次,取締酒駕2,871件。警方提醒駕駛人酒測值若達0.25mg/L以上,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即便未達刑罰標準,也面臨新臺幣1萬5千元至12萬元不等的高額罰鍰,違規車輛將一律「當場扣車、扣牌(2年)」,並對同車乘客開罰,切勿低估「隔夜宿醉」或「只喝一點點」的危險性,警方執法標準絕無妥協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