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勝凱還供稱,案發後他曾回家拜拜,詢問神明應該如何處理屍體、躲避警方追查?神明指示要將死者「水葬」,甚至詳細指出棄屍地點要在國姓橋旁。許原本以為,曾文溪水會把屍體帶往外海,萬萬沒想到王忠泰的屍體最後會停在河床邊,被路過的民眾發現。
另一方面,莊國恩協助棄屍後,也因良心不安,逃亡期間四處求神拜拜,他特地從台南前往高雄,沿途詢問廟宇位置,準備到很靈驗的土地公廟參拜,而警方則循線掌握他的行蹤,等他一停好車,就在廟旁停車場將他逮捕。

雖然許勝凱否認殺人,主張是槍枝走火導致王忠泰死亡,但檢方不採信,仍將許及共犯莊國恩依照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案件移審法院後,許依舊否認預謀殺人,不過,現場勘驗紀錄、法醫證詞及相關跡證都顯示,車內外並沒有奪槍、打鬥痕跡,王的傷勢也不可能是自己誤射造成,法院因此認定,許事前已經有殺人棄屍計畫,才會持槍搭乘王的車。
針對這起命案,法院審理後,將許勝凱依殺人、槍砲、遺棄屍體等罪,判處無期徒刑,並將莊國恩依遺棄屍體罪,判處6個月徒刑,為全案劃下句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