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訴狀內容,詐騙集團鎖定有意學習股票投資、希望增加額外收入的民眾下手。他們先透過Facebook刊登假投資廣告,甚至盜用知名網紅的照片與姓名,包裝成股票教學課程吸引受害者加入。
受害人上鉤後,便被拉進超過328人的LINE群組。群組內持續分享真實股市資訊與交易內容,營造專業投資社群的形象,藉此取得受害人信任。
待時機成熟後,詐騙集團再引導受害人透過App Store或Google Play下載特定應用程式,並鼓勵開設投資帳戶。當受害人投入資金後,款項最終被轉入詐騙集團掌控的銀行帳戶,造成鉅額損失。
為何LINE、Meta和蘋果也被告?
負責本案的泰國消委會法律代表南娜帕頌指出,此次訴訟對象包括Meta、LINE、蘋果母公司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而非其泰國分公司,因為母公司才是負責平台營運與管理的主體。
她認為,若不是Facebook出現詐騙廣告、LINE成為詐騙集團聯繫與經營社群的工具、詐騙App能夠透過蘋果平台上架流通,以及銀行系統提供資金轉移管道,詐騙集團很難完成整個犯罪流程。
泰國消委會主張,相關企業應對監管不足負起責任,並向10名受害人賠償共計2.3億泰銖損失。泰國消委會希望藉由此次訴訟強化企業責任,進一步保護消費者權益。泰國民事法院預計於8月3日召集相關當事人開庭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