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指出,農業部並非無計可施,事實上,他們握有能夠立即終止這場鬧劇的關鍵法令。第一,焚化爐預定地屬於「特定農業區」,依據法規,優良農地的地目變更與非農業使用審查,須經農業部嚴格把關,只要農業部基於糧食安全與產業保護予以否決,焚化爐就無法動工。

其次,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認有緊急或必要情形時,得逕行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劃定。」A先生說,這表示面對地方政府的怠惰與破壞,農業部完全有法律授權,可直接介入,無需苦等南投縣政府的臉色。
第三,農業部依法可單方面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A先生表示,相較於劃設保護區需要冗長的程序,農業部可依現有圖資與學術證據,迅速將該區域公告為重要棲息環境,拉高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評估門檻,迫使開發單位知難而退,遺憾的是,農業部至今選擇噤聲,農民只能無助地持續進行抗爭。

本刊調查,南投縣名間鄉不僅是全台最大的茶葉產區,當地出產的鳳梨、紅龍果也外銷許多國家,成就非凡。自救會擔心,一旦焚化爐落成啟用,伴隨而來的戴奧辛疑慮與飛灰底渣,恐怕將摧毀名間鄉苦心經營數十年的「綠色無毒」農業招牌,就連全國NGOs環境會議,也將「名間焚化爐」選為今年台灣3大迫切的環境議題之首,足見問題的嚴重性。
反焚化爐自救會告訴本刊,越來越多名間鄉民加入陳抗行動,也引發鄰近鄉鎮的反對聲浪,一水之隔的彰化縣二水鄉首當其衝,鄉長參選人許敏適就痛批,二水離名間焚化爐預定地非常近,卻被剝奪知情權與環境評估的參與權;雲林縣議員張維崢也指出,過去雲林「林內焚化爐」引發的弊案與水源汙染爭議歷歷在目,南投縣府不應重蹈覆轍,讓名間成為下一個犧牲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