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偵辦葳格學校、寶麗金休閒事業、金悅富餐廳疑遭掏空校產、公司資產等案,為保全相關證據並釐清案情全貌,由洪佳業檢察官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及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分別於今年5 月 8 日、6 月 23 日,持地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葳格、寶麗金公司、金悅富公司、葳格學校創辦人袁昶平、葳格學校董事即被告吳菀庭等人住居所等處執行搜索,並於昨(23)日約談2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袁、吳 2 人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公益侵占、業務侵占及背信及商業會計法之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被告 2 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經檢察官當庭逮捕,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中檢強調全案涉及私校治理、家族企業化經營及法律界線,將持續秉持「有據必查、違法必辦」之原則,全面清查被告等所涉相關不法情
事,以維護社會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