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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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相人間】當他們一腳踩進債務流沙(下) 當年的卡奴後來怎麼了
人物
【鏡相人間】當他們一腳踩進債務流沙(下) 當年的卡奴後來怎麼了
台灣曾經有那樣的年代,人人手上少則3、5張,多則十幾張信用卡,塑膠貨幣閃閃發亮地締造了消費榮景。然而很快地,塑膠貨幣成了「塑膠鴉片」,信用卡也從支付工具變形為借款工具,最後,卡債風暴襲來,繳不出卡費的人們搬家躲債,甚至燒炭。
痛訴《選罷法》違反比例原則、無視更生保護 陳水扁請願書全文曝光
時事
痛訴《選罷法》違反比例原則、無視更生保護 陳水扁請願書全文曝光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遭判1年定讞並於5月11日發監入獄;愛子心切的前總統陳水扁今(2日)現身總統府遞交請願書陳情,如今請願書內容跟著曝光。
【鏡法】強制工作違憲之後
時事
【鏡法】強制工作違憲之後
我國《刑法》內原有「強制工作」之規定,是指「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依法可以在入監服刑前,先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此名稱聽起來容易讓人聯想到奴隸或集中營,其實,此規定之目的在於使受處分人養成勤勞習慣、培養謀生技能,將來不再以犯罪為業。聽起來似乎用意良善,可是在受刑人的眼裡,強制工作處分與在監服刑根本沒有差異,這三年等於是變相延長刑期,而且像補魚網、摺蓮花等課程真能培養專業謀生技能?就算學了這些,未來出獄後真能憑此一技之長有效脫離犯罪圈,達到預防犯罪的效果?不只《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內均有類似之規定,尤其是詐騙集團雇用之車手(幫忙去人頭戶領錢的人),往往被宣告強制工作3年,抱怨連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