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以翎/教育工作者
桃園毒駕追逐釀成無辜路人身亡,彰化兩起毒駕案「無保請回」引爆「佛系法官」爭議,社會憤怒已到沸點。政府急著端出修法大禮包:加重刑責、吊銷駕照、乘客連坐、車輛沒收,樣樣都有。但問題是,重罰不等於有效。把社會憤怒寫進法條,不代表問題解決了。
吊照不能只是四個字
有人說,施用毒品者本來就是高風險族群,直接吊照最乾脆。但若當事人被查獲時根本沒有駕車,就直接剝奪駕駛資格,這牽涉比例原則,也影響工作與生活移動需求。「吸毒即吊照」說起來痛快,但後面的配套呢?戒癮治療怎麼接?觀察期怎麼算?重新考照門檻在哪?沒有這些,吊照只是把問題往後推,累犯問題一樣解決不了。
連坐和沒收,要罰得有根據
乘客明知駕駛吸毒還上車,當然不該毫無責任。但「明知」這兩個字,在法律上怎麼認定?只憑朋友關係,或發現駕駛精神狀態異常,算不算明知?標準不清楚,到時候執法爭議一堆,反而讓壞人有漏洞可鑽。
車輛沒收也一樣。毒駕車輛若屬行為人所有,沒收有嚇阻效果,沒有問題。但如果是租來的車、公司的車,甚至車主根本不知情,一律沒收,無辜的人憑什麼受罰?越重的罰,越需要精準的標準,不然只是把憤怒變成濫罰。
只抓駕駛,放過源頭,永遠補破網
毒駕者該罰,但誰製造了這些毒駕風險?近年喪屍菸彈透過網路、電子煙管道快速擴散,取得方式愈來愈隱蔽。修法只盯著上路的毒駕者,卻沒有同步斷供應鏈,警方永遠只能在悲劇發生後善後。治標不治本,累犯問題不會消失。
罰準,才是真的零容忍
毒駕零容忍不是口號喊得夠響就算數。真正的治理是一整套工程:毒駕者重罰、強制戒癮、嚴格重考;供應鏈這端要斷。乘客連坐和車輛沒收,也要有清楚的責任邊界,不能讓無辜者陪葬。
政府和國會若真想回應民心,就不能只在悲劇之後加重刑罰、做個樣子。罰得重是第一步,罰得準才是關鍵。毒駕修法如果只剩憤怒,沒有制度,下一場悲劇只是時間問題。
★《鏡報》徵文/《鏡報》歡迎各界投書,來文請寄至:editor@mirrordaily.news,並請附上真實姓名(使用筆名請另外註明),職稱與聯絡電話。來文48小時內若未收到刊登通知,請另投他處。回到原文
更多鏡報報導
取締管制毒駕 韓國經驗可以攻錯
毒駕藥頭GG囉!車藏逾2000包毒品咖啡包、彩虹菸 警當場人贓俱獲
尼克大逆轉奪NBA總冠軍!Brunson狂轟45分齊名喬丹 淚灑球場:夢寐以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