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帶您追蹤,無論是在馬路旁或者是觀光景點,都不難看到攤販把發財車當成流動性店面,到處賣水果,但無論是把車停在紅線或是停在車格內做生意,都已經違反道交條例,此其他業者指出,之所以不開店做生意,恐怕跟成本考量有關係,相較之下,品質也不太一定,價格也不見得便宜。
店租漲個不停,有些水果攤的攤商索性把發財車當成流動性店面,專門鎖定人潮比較多各個路口,走到哪開到哪,但要小心這樣的行為已經違規。
實際直擊,無論是一般的大馬路旁,還是當地景點。攤販通通不放過賺錢機會,把握時機趁對時。
把時令水果番茄、橘子、釋迦等等,全都擺到檯面上,提供給顧客任君挑選。
非當事水果行業者:「他擺這個通常是不用租金,第一個可以省租金,第二個他可以知道哪邊生意比較好,他的商品哪邊比較好賣,哪邊比較不好賣。」
雖然賺錢不容易,但是法律還是要遵守。違停在紅線賣水果,會觸犯道交條例第56條和82條,最高挨罰3600元。就算不是停在紅線也違反道交條例第82條,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在停車格內做生意,除了同樣違規,會挨罰1200-2400元之外,還要繳交停車費。
但儘管會被違規開罰,仍是一邊躲警察一邊賣。
非當事水果行業者:「他們最主要可能他的品項不會很多,可能就是兩樣三樣,那像我們在市場裡面,可能10樣以上,品質應該是沒有一定啦。」
價格也不保證一定比店面便宜,但仍然可以生存的原因是攤車機動性高,可以深入偏遠地區。
對於沒有交通工具的民眾來說,這樣的購物方法相對方便。
雖然發展出一套自己的生存之道,卻也犧牲掉他人的用路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