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警第一分局竹園派出所的已婚前警員阿竹(化名),多次利用職務之便開巡邏車私用與企圖詐領加班費,甚至私約女子到汽車旅館後,主動提供喪屍煙彈施用,等女子因毒品神智不清,強制性侵得逞。案經上訴到高等法院後,法官考量阿竹與女子達成和解、承認全部犯行,改判2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阿竹2018年12月起在嘉義市警一分局竹園派出所任職,卻多次利用職務之便,駕駛巡邏車載友人或未成年兒子外出,加油費也全由公費買單。更誇張的是,阿竹2024年10月間擅自逃勤1小時6分鐘,竟申報超勤2小時意圖詐領加班費,甚至2度不實登載逮捕嫌犯地點,所幸督察組察覺有異調查,才沒讓阿竹得逞。
喪屍煙彈陷阱
未料阿竹除涉犯詐欺、偽造文書外,竟在2024年8月間,邀約一名認識半年的女子到汽車旅館見面,見面後再主動遞上喪屍煙彈供女子使用,隨後不顧女子藥性發作、無力抵抗只能哭喊「不要」,以體型優勢性侵得逞。
更令人髮指的是,女子在汽車旅館外等待的友人,發現有異進入房間查看時,阿竹仍一臉毫無悔意,甚至再提供煙彈給女子及女子友人施用。女子返家途中恢復意識,驚覺受辱後,與友人回到汽車旅館撿衛生紙保存證據,1個月後終於決定報警,阿竹的惡行終於曝光。
不認性侵還誣控
阿竹雖坦承有詐欺、偽造文書、轉讓偽藥等罪犯行,但否認性侵,還反控女子在合意性交後主動要菸抽,甚至意圖利用女子的毒品記錄,抹滅女子的人格。但法官審理時發現,阿竹案發前1日邀約時,女子已表明「我有男朋友了,不要再約我」,且女子事後畏懼阿竹警員身分、深怕毒品素行被刁難,拖延1個月報警實屬合理。
一審法官依詐欺、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轉讓偽藥及強制性交等7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另處罰金1萬5000元。阿竹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法官審酌阿竹二審時坦承全部犯行、以18萬元與女子達成和解並交付完畢,符合減刑要件,改判不實文書罪刑期8個月、強制性交1年10個月,應執行2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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