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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君涉貪一審重判7年10月 綠廉政會2/4開鍘停權:應該無法選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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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怡君涉貪一審重判7年10月 綠廉政會2/4開鍘停權:應該無法選議員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貪一審重判7年10月,民進黨廉政會預計下月4日開會討論恐無法選議員。(資料照片/鏡週刊提供)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日前遭控以人頭詐領助理費384萬,還向建商收錢協助建案通關,士林地方法院今天(12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判陳怡君合併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下午受訪時說,廉政會預計下個月會開會討論,基本上會先停權,對她影響就很大,「應該就無法選議員了」。

檢調查出,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自2018年起上任後,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共謀,不僅安排親人當人頭助理,長期詐領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384萬餘元,2023年8月,陳怡君透過張惠霖項建設公司收取「顧問費」,每月3萬9000元不等,合計70萬餘元。

檢方認定,這些錢根本不是顧問報酬,而是換取陳怡君利用議員職權,向市府工務局、公園處等單位施壓,加速建案審查、行道樹移植等行政程序,構成不違背職務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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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12 21:0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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