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外籍男子James短短一周內,因騎車未打方向燈遭檢舉達人連續檢舉5次,被台南市交通局狠開5張罰單、總計6000元。James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交通局堅持跨越路面邊線進入機慢車優先道就該打方向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法官實測並勘驗路況後,認定其中4次違規是因「道路設計不當」,裁定撤銷4張罰單,James成功討回4800元,僅需負擔1張真正違規事實的罰單。
這起交通罰單爭議官司源於2025年3月間,James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與東寧路附近時,被「檢舉達人」盯上,分別在3月24、26、27及31日,拍下他跨越路面邊線卻未打方向燈的畫面。警方受理後一口氣製發5張舉發單,台南市交通局也依法裁處每件12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
交通局堅持 跨線就該打燈
台南市交通局面對訴訟的態度強硬,主張影像顯示James在林森路二段行駛時,確實多次跨越路面邊線進入機慢車優先道,期間完全沒有使用方向燈。交通局認為,James身為領有駕照的駕駛人,理應知道「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的規定,這5次違規時間、地點不同,甚至跨越了不同路口,屬於獨立的多次違規行為,依法必須分別處罰,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惡毒!賓士女尿檢驚現「毒篩大滿貫」 全速俯衝紅燈車陣 勤奮工程師淪車底亡魂
3萬交保換4噸乳陪葬!非法農「冒名闖關」送毒羊 害慘嘉南羊乳全台急下架
英雄變垃圾!醉妹狂飆「擊落」150萬測速桿 網見真相崩潰:差點讚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