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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潘進東收中資助選造勢遭判刑 法院力挺內政部「廢止居留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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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陸配潘進東收中資助選造勢遭判刑 法院力挺內政部「廢止居留許可」
潘進東涉收中資替特定黨派助選、動員走路工遭判刑,內政部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潘男不滿提告,北高行判敗訴。李依璇攝

台北市莆仙同鄉會幹部潘進東2002年依親為由來台定居,卻被查出充當中共滲透來源,涉嫌接受福建省莆田市台辦指示,在台資助團體為特定候選人造勢,觸犯《反滲透法》遭判刑1年6月。內政部隨後召開審查會,認定潘男「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處分廢止定居許可,並管制5年內不得再申請。潘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內政部處分無違誤,判決潘男敗訴。

判決指出,潘進東2003年初辦妥戶籍登記,近年開始與莆田市台辦主任薛志遠聯繫密分;檢調數位採證顯示,潘男不僅在疫情期間配合發放快篩,傳送「媽祖交流企劃案」及經費報表供薛審閱,對話中更頻繁使用「向主任報告」、「敬請指示」等宛如下屬對上司稟報用語。

更離譜的是,在2022年縣市長選舉期間,潘男向薛回報新黨主席及北市市長候選人的活動照片,稱「以上是九月九活動報告,接下來就台中活動了」;另與涉案友人對話時,更大言不慚稱「這一次反正是為共產黨做事,做得到的就跟他拚了」,並收取人民幣5萬元(經換匯約新台幣22萬元)用於資助抗議及造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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