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揭露,台糖早在5月就驗出中聯油脂粗油苯駢芘超標7倍,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3日)表示,台糖身為國營食品業者,是《食安法》通報義務人,5月發現卻決定不向上通報,不只違法失職隱匿吃案,更害國人多吃2個月毒油。他要求台糖立即公布決策過程,尤其台糖是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相關決策鏈必須究責必須有人負責。
陳以信指出,台糖5月15日已經知道原料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高達14.7ppb,卻只拒收、要求換油,沒有把重大食安警訊向主管機關通報,直到6月底毒油風暴爆發才被社會揭開,等於讓台灣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多吃了將近2個月的毒油,台糖現在還想用「沒有通報義務」卸責,國人不能接受。
陳以信指出,根據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台糖公司營業項目明白登記「C105010 食用油脂製造業」,同時也登記「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證明台糖也是食品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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