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深夜的台北信義區街頭,除了熱鬧的夜生活,偶爾也會上演令人尷尬的失控場面。一名自稱「台大博士班榜首」的王姓男子,於 8 日凌晨在松壽路一帶與他人發生爭執,隨後遭信義分局員警制伏並帶回派出所。事後該名男子在網路發文控訴警方「執法過當」且無故上銬,引發網友熱議。然而,隨著警方公布密錄器畫面,事件真相卻大翻盤。

男子控訴:冷靜配合卻遭暴力壓制
根據王姓男子的說法,他主張事發當下全程冷靜配合,既未抗拒也無施財、逃逸之意。他控訴警方在未告知法律依據、未先行警告的情況下,便對他實施身體壓制並強行上手銬,手銬甚至持續扣押長達 1.5 小時。王男表示,過程造成他手腕青紫流血、額頭瘀青,目前已完成驗傷,並正式向督察室陳情,要求警方在 7 日內書面說明上銬的具體事由,否則將依法續行救濟。

警方還原現場:酒醉男進逼挑釁「你幾星啦?」
面對指控,信義警分局公布了第一線員警的「管束視角」。畫面中王姓男子渾身酒氣,不斷對著值勤員警大聲叫囂,言語間充滿優越感與挑釁,不僅頻頻逼問員警「你幾星啦?」、「你打我啊!」更自豪高喊「我是台大博士班榜首」。
警方指出,當日凌晨 3 時 50 分,員警見王男與戴姓、古姓男子發生激烈口角,上前欲排解糾紛,不料王男卻轉向辱罵員警三字經,並數度挺起胸膛進逼、脅迫員警。

法律觀點:警職法第 19 條的發動時機
針對為何上銬,信義分局發聲說明,現場認定該名王姓男子已處於酒後脫序失控狀態。為了預防其後續對他人或自身造成生命、身體之危險,警方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對其實施「保護管束」,並依規定通報勤務指揮中心。警方強調,判斷當事人具備高度攻擊性或無法控制行為時,施以強制力是為了公共安全與法治秩序。
這起「博士生對決波麗士」的案件目前已進入督察程序。雖然王男堅持其基本人權受損,但警方公布的畫面讓不少網友倒戈,認為高學歷不代表能無視公權力。警方已保全相關監視器與密錄器影像,將在調查完畢後給予陳情人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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