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彰化縣線西鄉的劉姓男子,長期習慣在檳榔攤飲酒後騎車上路,過去雖已有 4 次酒駕前科且曾登上「酒駕累犯名單」,但因前幾次皆幸運獲得易科罰金而不知警惕。今年 1 月劉男第 5 度酒駕,騎機車自撞電線桿倒地,送醫採檢吐氣酒精濃度竟高達每公升 0.81 毫克!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劉男屢教不改、嚴重漠視用路人安全,本次不再給予易科罰金機會,硬氣判處有期徒刑 7 個月,劉男這回必須入監服刑反省。
酒駕常客4度罰錢了事!曾撞人登上累犯榜 依舊不知悔改
據了解,劉男早於 2016 年 3 月第二次酒駕遭警方攔查,當時酒測值 0.39 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個月(可易科罰金);隔年(2017年)6 月他又再度酒駕上路,酒測值高達 0.8 毫克,遭判刑 6 個月(可易科罰金)。
2020 年 12 月間,劉男在線西鄉中華路某檳榔攤從上午 9 點狂飲啤酒至 11 點,返家途中與李姓男子發生車禍,當時酒測值更衝上 0.87 毫克,再次被判刑 6 個月(可易科罰金)。因屢次違規,劉男的照片與姓名當時已被彰化縣政府依法公告於「酒駕累犯公布專區」的名單之上,但他顯然並未記取教訓。
第5度酒駕自撞電桿!酒測值0.81超標 法官祭鐵腕判刑7月逼入監
今年 1 月 18 日下午 1 時許,劉男又在線西鄉某檳榔攤飲用啤酒後騎機車離開,途中不慎失控自撞路邊電線桿,導致人車重摔倒地。警消獲報將他送往彰濱秀傳醫院救治,警方到場實施酒測,發現其吐氣酒精濃度仍高達每公升 0.81 毫克,再次依法將他移送法辦。
法官審理時指出,劉男先前已有 4 次不能安全駕駛(酒駕)前科,符合《刑法》累犯條件,卻始終不知警惕。考量其酒後駕車嚴重漠視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本次酒測數值偏高,並兼顧其智識程度與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後,決定不再給予易科罰金的機會,重判有期徒刑 7 個月,要讓這名酒駕慣犯入監好好服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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