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檢署黎姓書記官,先前處理妨害秘密及妨害風化案件時,拿手機拍攝被害女子性影像及應召女子照片,遂依違反個資法、洩密等罪起訴,黎男應訊時坦承犯行,台北地院判黎男2年徒刑,緩刑4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以及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調查,從2023年1月31日起,黎男開始擔任書記官,同年2月13日,黎男負責偵查組紀錄業務,2024年3月19日到同年7月23日間,黎男八度拿手機拍攝移送書、筆錄及照片,再傳送訊息給其他書記官,並以戲謔或輕浮口吻評論偷拍被害女子及應召女子照片。
除此之外,2024年9月6日到2025年5月26日間,黎男七度利用處理偵查卷宗機會,並以手機拍攝刑案系統、筆錄、數位卷證、告訴狀及公文,再傳送給其他書記官觀看。
今年5月19日,台北地檢署啟動行政調查,2天後分案追究刑責,同步搜索黎男住家及辦公室;檢方認為,黎男利用處理偵查案件機會,九度拍攝被害女子性影像照片,以及警員查獲的應召女子照片,並存在手機相簿內自行觀覽,遂依法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黎男身為書記官,理應遵守法律規定,卻假借職務上機會,持手機拍攝刑事案件當事人照片,再傳送與無關的人,又以手機拍攝刑事案件性影像,再於手機相簿內重製,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黎男犯後坦承犯行,審酌其犯罪動機、手段、損害及素行等情狀,遂依違反個資法、洩密等罪判黎男2年徒刑,緩刑4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以及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犯案時使用的iPhone 17 Pro Max手機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打公共電話報案!預告發動張文式捷運攻擊 警7小時速逮謊報男
. 下車發生擦撞!北市男不滿講電話被勸 捷運出拳暴揍婦人下場慘
. 冒用6親友名義!偽造祖母訃聞請喪假 憲兵參加音樂祭下場慘
. 社會局監督失靈!侵吞5長者逾1200萬 正妹社工離職惡行才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