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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相人間】外籍移工為什麼要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左)陪伴阮國非的妹妹(右)處理後事,並前往總統府陳情。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左)陪伴阮國非的妹妹(右)處理後事,並前往總統府陳情。
從越南來台工作4年的阮國非,在新竹鳳山溪邊與警察、民防發生肢體衝突,身中9槍喪命。
事發後,移民署呼籲,逃逸外勞應正名為「失聯移工」,他們僅違反行政法,並非刑事犯罪,畢竟,每個逃走的移工都盡可能低調地活在地底下。外籍移工為何要逃?現行法令能保障他們平等工作,不被雇主、仲介剝削嗎?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研究員陳秀蓮跟我們說起越南移工阿芳的故事,掀開失聯移工在台的血淚史。

薪資被A 氣瘋失禁

2009年11月,阿芳逃跑了。那時她29歲,眼看3年看護工合約即將到期,她想繼續工作,就逃去北市林森北路煮飯,月薪2萬8,雇主說會幫她把部分薪水存起來。阿芳做了3年,存了80萬元,決定在護照過期前回家,可是雇主遲遲不付錢。阿芳決定去自首,但走在路上,甚至不知道警察局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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