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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最怕…】驚!車禍致粉碎性骨折,殘廢給付險竟不賠

因意外或疾病造成的殘廢,是不是有買意外險、意外醫療險就能申請殘廢補助金?金融評議中心主委張冠群表示,殘廢給付的認定主要依據投保的保險契約條款為主,民眾投保前一定要請業務員解釋說明清楚,而且也應詳讀商品內容,才不易發生買了保險卻不理賠的情況。
根據金融評議中心最新一季的統計,醫療類型保單理賠爭議第二大的是:殘廢等級認定,特別是對殘廢的認知和定義,常是保戶與壽險公司糾結的地方。專家指出,投保前瞭解商品內容和保單條款、申請理賠時提供完整醫療診斷證明和紀錄,是減少爭議的首要關鍵。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委兼總經理張冠群則特別強調,過去殘廢等級認定確實因保單契約條款的定義不夠明確,容易造成理賠過程的模糊空間,也容易損及保戶權益,因此金管會已數次修正殘廢等級的認定標準與理賠金額。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委兼總經理張冠群。(王均鋒攝)
張冠群進一步指出,自2015年8月起,殘廢等級從原本的11級75項改為11級79項,新增4項並修改9項定義,且所有壽險、產險的殘廢認定標準一致化,減少糾紛。不過,新版殘廢等級僅適用新推出保單,以及一年期定期險能採取「從新從優」的原則,至於舊的保單仍依照原本保險契約。以下即是殘廢等級認定的糾紛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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