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表示,此案在去年4月教育學院院長遴選期間收到檢舉函,學校旋即依照「輔仁大學學術倫理管理實施辦法」組成學術倫理審查小組調查並召開獨立審查會議,並送校外3位公正校外專業審查委員進行專業審查。當時3位匿名外審委員均詳述理由,一致認為不構成抄襲。經學術論理委員會審議後,再送本校教評會投票表決,表決過程皆有適當時間審閱資料及給委員充分討論後進行投票,決議結果:不構成抄襲;該案隨即呈報教育部。
輔大指出,此案一切皆依法辦理,校方絕無所謂偏頗一方之情。但檢舉人不甘一再向教育部陳情,校方遂再度針對檢舉人所提陳述意見,再度召開學術倫理審查會議,並再送外審委員認定,委員審議皆一致認為檢舉人所提供者並非新事證;之後再次送本校教評會及呈報教育部。
輔大表示,檢舉人2次向本校及教育部檢舉,校方皆以公正立場送校外委員審議及經由校教評會委員充分討論後表決投票,一切程序及實體均嚴謹合法,可受公評。
輔大也重申,此案已屬舊案,起於曾教授參與教育學院院長之遴選。學校經漫長嚴謹之調查及審議程序,二度經過學術倫理委員會審議及校教會決議,無奈仍敵不過爆料者以片段未完整之資料內容向媒體爆料,企圖誤導大眾,居心不無可議。學校雖深感失望,仍至盼各界深思明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