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馮名懷將妻子的屍體肢解成頭部、上半身、下半身及左右手前臂,分別裝進大型帆布袋、行李箱、斜背手提袋,最後花了5000元包計程車,把屍體載回台南。
除了之前發現的左、右手前臂及頭顱,馮男也供出下半身的棄屍地點,警方據此找到部分屍塊,但上半身因被丟入高速公路下的大排水溝超過半年,早已被水沖走,始終未能尋獲。懊悔的馮男事後一再拜託警方幫忙,希望讓妻子保有全屍。
2014年12月,最高法院依殺人與遺棄屍體罪,將馮名懷判處18年有期徒刑定讞。雖然結案多年,但當年參與辦案的刑警仍印象深刻,因起初毫無頭緒,猶如大海撈針,直到黎氏的外遇對象報案,才偵破全台第一起外籍女子分屍案。小隊長黃清泉忍不住感嘆:「悲劇的起因是小王,終結的也是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