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理財
2020.07.08 05:58 臺北時間

【大同爭議爆翻盤7】3年前的奧步超好用 公司派律師話中藏玄機

大同股東會爆發爭議,林郭文艷率律師團到證交所說明。
大同股東會爆發爭議,林郭文艷率律師團到證交所說明。
以董事長林郭文艷為首的大同公司派,今年重演上一屆改選「靠訴訟拖過任期」戲碼,完封市場派,然而公司派重施故技的意圖,在股東會後的重訊發布會上或許可見端倪。
早在2017年,大同公司派為了鞏固江山,以前任董事長林蔚山為首的董事會,就曾以資格審查不符為由,剔除市場派所有提名人選,市場派憤而提告,結果2018年一審判決「股東會決議得撤銷」,公司派上訴,到了2019年二審判決,高等法院更強調公司派的董事當選「自始無效」,期間即便林蔚山已因背信掏空公司資產入獄,但公司派靠著再上訴,竟撐到今年改選也未定讞,讓公司派再祭出「靠訴訟拖過任期」的招術。
市場人士分析,這次以董事長林郭文艷為首的大同公司派,敢強硬刪除市場派股權表決權,就是看準司法程序冗長,才不惜放手試法,而公司派重施故技的意圖,在股東會後的重訊發布會上或許可見端倪。談起3年前董監事改選的官司,公司派委任律師於知慶先說:「在判決還沒定讞之前,原來的決議就是合法有效。」這席話在法律上雖然沒有問題,但不免讓外界質疑背後動機。
諷刺的是,其實上一屆大同董監事改選爭議也促使《公司法》修法,訂定股東連續一年持有3%以上的股權,可向董事會提出召集股東臨時會,若董事會不作為時,可向經濟部申請自行召集的「大同條款」,貌似補上經營權官司曠日廢時的一塊拼圖,只不過,實務上往往又是另一回事。
在《公司法》修法一事上,與經濟部有過不少互動的陳彥良透露:「之前只要遇到董監事選舉,股東提出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的要求,常常會被經濟部以『非必要』駁回,背後原因多半是主管機關不想涉入企業的經營權之爭,怕會被說閒話。」
以三圓董事長王光祥(中)為首的市場派,在股東會當天下午就召開記者會,呼籲主管機關硬起來。
「不過,市場派接下來可能翻盤的機會,就是申請股東臨時會。」陳彥良指出,此次市場派被刪的表決權已經過半,原本雖可循《公司法》第173-1條,直接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不過,其中的外資保管銀行股權,又要等金管會認定是否都沒疑慮才行,時間上恐怕緩不濟急,因此,最可行的方式,還是透過「大同條款」,也就是再次申請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楊雲驊則認為,若此僵局未解,未來也可能參照10年前開發金併購金鼎證券案,由金管會及駐會檢察官基於公益目的,依職權向法院聲請指派臨時管理人,暫時執行大同董事會職務,藉以保障大同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權益,「如果臨時管理人順利就任,對大同目前經營困境的解決應有助益。」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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