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11.16 08:55 臺北時間

A走客戶3億元戶頭只剩30萬 台新理專遭聲押禁見

一名理專盜取客戶資金達3億元,台新銀行12日緊急通報金管會並向刑事局報案;示意圖,非當事分行。(本刊資料照)
一名理專盜取客戶資金達3億元,台新銀行12日緊急通報金管會並向刑事局報案;示意圖,非當事分行。(本刊資料照)
台新銀行一名41歲高階理財專員周姓男子,疑為填補長期投資虧損,竟盜領經手客戶資金達3億元,警方初估受害者有3人,分別財損為2.4億元、5,000萬元和1,000萬元。台北地檢署訊後昨(15日)深夜以《銀行法》特別背信罪等重罪,向法院聲押禁見。
檢警調查,周男疑因長期投資炒期指虧錢,為填補投資虧損金額,藉推銷金融商品或藉口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之際,假藉方便業務作業為由,請客戶先在空白出款單用印、簽名,私下將客戶帳戶金額匯至自己親友銀行帳戶,最後再匯回自己名下帳戶。
一名客戶日前致電銀行確認金額是否匯入帳戶,銀行內部稽核才發現周男竟異常從自己帳戶匯款給客戶,進一步清查才驚見周男手上有3名VIP客戶帳戶內有資金異常留外流情況,總損失達3億元,其中一人更短少2.4億元,12日緊急通報金管會並向刑事局報案。
據悉,周男為彌補投資虧損,每次挪用客戶帳戶資金後,會以挖東牆補西牆的方式填補,避免遭發現,不過投資持續失利,以致資金缺口愈補愈大,警方清查周男期貨交易帳戶餘額,竟然只剩下約30多萬元而已。
北檢本月14日指揮刑事局拘提周男到案,並傳喚被害人製作筆錄,周男坦言挪用的錢都拿去投資和拿去購買賓士車等奢侈品。刑事局昨日依涉業務侵占、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詐欺、偽造私文書等罪嫌,將周男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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