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3.11 14:51 臺北時間

惡鄰居假借探病 對癌婦上下其手還辯稱是幫她按摩

屏東地院合議庭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3年6個月徒刑。(資料照)
屏東地院合議庭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3年6個月徒刑。(資料照)
屏東縣一名林姓男子,見鄰居婦人罹患癌症,終日躺在病床上,竟起歹念,假借探病跑到婦人病榻前,伸出祿山之爪,猥褻病厭厭的罹癌婦,被害人女兒撞見,報警處理,庭訊時,林男辯稱是在幫婦人按摩,讓她舒緩疼痛,但法官不採信其證詞,仍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半,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一年多前,見鄰居婦人臥病在床,且經常一人在家,他起了色心,某日,假借送餅乾探病,進入房裡,趁四下無人對婦人伸出祿山之爪,強行撫摸婦人胸部、大腿內側,甚至脫下褲子,強拉婦人的手觸摸自己陽具。
病厭厭的婦人無力反抗,幸好此時被人女兒剛好回家,見狀斥喝惡狼,他狼狽逃竄,被害人家屬不甘受辱,立刻報警,將林男逮捕到案;案經屏東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合議庭審理時,林男辯稱,他見鄰婦生病疼痛難耐,好意為她按摩,緩解其身體的不適,絕無侵犯女鄰居之意;但目擊這醜陋一幕的被害人女兒指證歷歷,被害人也清楚證稱,林男撫摸其乳房等私密處,因此法官認定他強制猥褻,且因林男到案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因此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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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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