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12.04 06:17 臺北時間

色老總裸闖浴室性侵女經理 聲稱遭挾怨誣陷法院打臉

性侵女經理的邱姓老總,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後再度遭到高院打臉。(翻攝維基百科)
性侵女經理的邱姓老總,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後再度遭到高院打臉。(翻攝維基百科)
某科技公司邱姓總經理,帶著C姓美女經理赴美出差,竟然赤裸裸闖進C女浴室,以「指姦」性侵得逞,C女緊急搭機回台提告,一、二審邱男都辯稱兩人是情侶關係,因為C女不滿未升職、沒有分手費而挾怨誣陷,但其辯詞連續遭法官打臉,高等法院合議庭採信一審判決見解,仍判邱男4年8月徒刑。2017年5月,已婚的邱姓老總帶著部屬、年輕貌美的C姓女經理赴美出差,在邁阿密時,兩人住在一間有兩房一衛的民宿,雖分房睡,但得共用浴室,當晚C女在洗澡時,邱男赤裸身體,強行闖進浴室內,伸出狼爪對她摸奶,還以手指插入陰道性侵得逞。
當時C女奮力抵抗,還咬傷了邱男手掌虎口,最後倉皇逃離現場,飯店人員被驚動,前來救她,C女才未遭到進一步蹂躪,而她也及時以通訊軟體聯絡妹妹與美國友人,並緊急更改回國機票,隻身返國,並提出性侵告訴。
檢警調查與一、二審庭訊時,邱男都辯稱他與C女是男女朋友,兩人多次約會,共享燭光晚餐,但你情我願的交往,卻因為他拒絕讓C女升職,而C女則要求一大筆分手費,他也不同意,因此C女挾怨誣陷他。
C女否認兩人情侶關係,堅稱只是老闆部屬,她原本相當尊重這位老闆,沒想到對方會趁出差性侵她。一審法官調查,發現C女與被告並無恩怨,而且她在檢警偵查與一、二審供述遭性侵的經過,說法相當一致。
此外,案發後C女聯繫公司同仁,一再強調「不知道他為何突然對我這樣,讓我覺得很屈辱、很害怕」,並在第一時間求救。而且,C女接受精神科醫師診斷,出現遭性侵後的「創傷壓力徵候群」反應,因此一審法官依「性侵害防治條例」判處邱男4年8月徒刑。
被告不服上訴,再度遭到高等法院合議庭打臉,法官認為邱男犯罪事證明確,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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