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2.05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剛出獄又姦殺少女 囂張性侵累犯頭七認罪

2名移工意外看見凶手騎單車經過,立刻向警方指認。
2名移工意外看見凶手騎單車經過,立刻向警方指認。
11年前,雲林發生一起姦殺案,性侵犯林男出獄不久,姦殺了14歲的國中少女,事後載往彰化棄屍,警方很快鎖定他涉案,卻苦無證據,林男也矢口否認,甚至嗆警:「若我真的是凶手,讓她變成厲鬼來找我!」沒想到少女頭七當天,林男突然改口認罪;死者家屬招魂時,少女的阿姨疑似被冤魂附身,跪地自責不孝,破案過程充滿靈異巧合。
2011年3月13日晚間10點多,葉姓男子神色緊張地走進派出所,告訴值班員警,就讀國二的女兒下午出門後失去音訊,擔心女兒遭遇不測。葉男表示,女兒說要去跟同學借英文筆記,拿到筆記就回家,沒想到一去不回,心急的葉男詢問女兒的同學,得知二人相約在楊桃樹下見面,但女兒卻遲遲未出現。
被害少女騎單車出門找同學,不幸遇上惡狼,慘遭姦殺。(翻攝畫面,當事人已經變裝處理)

二移工指認 逮路過單車男

時任雲林縣警局斗六分局偵查隊長的官永興說,警方受理報案後,派出大批人力尋找,3天後在新虎尾溪附近草叢中,找到少女的腳踏車,調閱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2名泰籍移工當天曾與少女攀談,警方循線找到在輪胎工廠上班的2名移工,並帶回偵訊,但因語言不通,偵訊時還請了一名女華僑協助翻譯。
2名移工告訴警方,當天他們到溪邊釣魚時迷路,看到少女經過,想找她問路,此時一名30多歲的男子突然拿著鐵棍出現,嚷著自己是「台中老大」,要將他們趕走,2人不想惹事,便匆匆離去。警方查看監視器畫面,並未發現2人說的男子,懷疑2人為了脫罪亂講,決定帶他們重回現場。
林男騎著偷來的機車,將少女屍體(箭頭處)載往彰化廢棄建築工地棄置。(翻攝畫面)
隔天一早,警方帶著2名移工及女翻譯準備前往現場時,女翻譯突然接到丈夫來電,說孩子哭鬧不止,要她趕緊回家餵母奶,警方只好先載女翻譯返家,沒想到就在女翻譯下車後不久,2名移工突然神情激動地指著一名騎單車經過的男子,官永興驚覺有異,懷疑這名男子就是「台中老大」,立刻與同仁下車追人。
官永興告訴本刊,這名男子當時到附近超商購物,警方不動聲色在外守候,待他步出超商,便上前詢問有無前科?男子回說沒前科。為求慎重,警方將他帶回調查,發現該男姓林,35歲,有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多項前科,9年前因性侵案入獄,1個多月前才剛出獄。
林男認罪後,警方前往彰化工地搜索,順利發現少女屍體。(翻攝畫面)

說詞大矛盾 先以竊盜羈押

官永興說,林男十分狡猾,面對警方偵訊相當冷靜,矢口否認犯案,僅承認有幫少女趕走移工,其他撇得一乾二淨,並聲稱不知道少女下落。為了突破僵局,官永興心生一計,他告訴林男,在少女的腳踏車上有採集到他的指紋,林男才改口承認曾將少女帶回家,但少女待了一下就離開,並請林男幫忙保管腳踏車,他才會將腳踏車牽到新虎尾溪附近草叢停放。
時任雲林縣警局斗六分局偵查隊長的官永興,談起偵辦過程記憶猶新。(張馥暄攝)
雖然林男的說詞前後矛盾,漏洞百出,但堅稱少女失蹤與他無關,警方苦無證據,也拿他沒轍。直到夜幕低垂,林男的姊姊到警局抗議做筆錄時間過長,質疑警方逼供,要求立即放人,正當官永興一籌莫展之際,卻意外因為同仁的一句話,順利將林男羈押。
原來,當地前幾天發生一起竊案,監視器雖然拍下竊賊畫面,但警方一直找不到嫌犯,好巧不巧,林男被逮當晚,承辦該竊案的員警路過偵訊室,一眼認出林男是監視畫面中的竊賊,官永興便趕緊以竊盜罪嫌將林男移送法辦,法院裁定羈押;官永興隔天到看守所借提林男,繼續追查少女失蹤案。
林姓男子出獄沒多久,就犯下令人髮指的少女姦殺案,遭警方逮捕。(東森新聞提供)

稱少女獻身 起口角才勒斃

官永興告訴本刊,他們從一早偵訊到晚上,林男始終不配合,過程中還雙腿盤坐,一臉囂張地說:「若我真是凶手,讓她變成厲鬼來找我!」為了突破林男心防,警方動之以情,不斷分析利害關係,勸他認罪換取減刑,但林男就是不理。直到晚間10點,林男突然認罪,還告訴警方,少女被他棄屍在彰化溪州某廢棄建築工地,巧合的是,當天正好是少女的頭七。
離奇的事還不只這一樁,林男認罪後,警方立刻派人前往彰化,果真在工地發現少女屍體,家屬請來法師進行招魂儀式,這時少女的阿姨突然跪地自責不孝,還哭喊:「我死得好可憐!」當時許多在場的媒體記者及民眾皆目睹這一幕,都認為是少女顯靈附身。
招魂時,死者的阿姨突然跪地痛哭,疑似遭冤魂附身。
事實上,林男出獄不久,曾在雲林、彰化犯下2起性侵未遂案,他都是趁被害女子不注意,從後方勒脖、試圖性侵,但都因被路人發現而倉皇逃跑,直到這次鬧出人命,才被繩之以法。
警方調查,林男殺害少女後,把屍體裝進麻布袋,並用偷來的機車載往彰化棄屍。雖然林男坦承殺人,但供詞避重就輕,甚至說他沒有性侵少女,是對方為了感謝他趕走2名泰籍移工,才主動獻身,還說2人發生性行為之後,少女覺得不舒服,向他抱怨,2人因此起口角,他一時氣憤,用力勒住少女的脖子,直到對方斷氣、停止掙扎,才驚覺犯下大錯。
得知凶手逃過死刑,死者的父親無法接受,受訪時痛批司法已死。(東森新聞提供,當事人已經變裝處理)

死刑改無期 父批司法已死

法院審理之後,認定林男將少女騙至家中性侵,因少女抵抗,才徒手勒斃對方,手段凶殘,且犯後態度不佳,一、二審都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處死刑。2013年,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智能偏弱,且有悔過之心,有教化的可能,首開先例未發回更審就直接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無法接受,曾提起非常上訴,但遭駁回。
判決一出,網路名人朱學恒在臉書貼出宣判前葉父寫給最高法院審判長的親筆信,表達抗議。葉父在信中寫下,即將邁入荳蔻年華的女兒,因落入性侵累犯的魔掌,短暫的人生戛然而止,也讓原本幸福的家庭一夕支離破碎。
死者的父親曾寫信給最高法院法官,希望將凶手判處死刑。(翻攝畫面)
葉父還寫到:「想像當時,我女兒心中的惶恐、無助、受虐與痛苦…她是否聲嘶力竭一直喊著爸爸快來救我…那種悽慘景況猶歷歷在目,實是為人父母永難抹滅的痛與不捨!」字裡行間滿是血淚,希望法官感同身受,還被害人應有的公道。得知林男最終逃過一死,葉父完全無法接受,他用「司法已死」四個字,表達最沉痛的抗議。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