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2.10 15:40 臺北時間

商家想靠蛋荒撈一筆 規定「先消費滿200才能買蛋」挨告GG了

商家規定顧客必須先買滿200元的商品才能再買蛋。(翻攝畫面)
商家規定顧客必須先買滿200元的商品才能再買蛋。(翻攝畫面)
台北目前仍籠罩「蛋荒」危機中,不僅需要用到雞蛋當食材的早餐、小吃店均因爲缺蛋將價錢漲價,大賣場的盒裝雞蛋也調漲,甚至一盒難求,一般家庭主婦更是為了哪裡能買到雞蛋傷透腦筋。但有蛋可賣的商家若想靠賣蛋拉抬其他商品可得小心,因為北投一間商家要顧客購滿200元商品才可以買一盒雞蛋,被民眾控告違反社維法「強買強賣罪」,警方已受理案並將傳喚業者到案說明。
北投分局指出,昨(9日)下午3時,張姓民眾到長安派出所報案稱,原本他到新市街上一家雜糧行要購買雞蛋,沒想到店員竟要求他必須先購買店內其他商品,且消費金額達到200元才可以購買店內的雞蛋,引起民眾很不滿,當場跟店員理論,質疑店家強買強賣,立刻打110報案,警方立刻派人到現場處理。
商家挾雞蛋強賣其他商品,遭到民眾檢舉提告。(翻攝畫面)
北投分局表示,長安所警員到現場了解狀況,當下張姓報案民眾已經離去,不過詢問店家人員是否與顧客有發生消費糾紛,店家解釋當時消費過程,有民眾要買雞蛋,業者告訴對方要買雞蛋,必須先購買店內商品滿200元後才能買蛋,稱這是促銷商品的模式。
北投分局表示,後張姓民眾到長安所提告該店家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3款「強迫買賣」行為,違反者可處3日拘留或1.2萬元以下罰緩,長安所警員製作完筆錄,日內將傳喚業者到案說明。警方呼籲商家不要利用「蛋荒」推出必須購買其他商品等會引起消費者誤會的銷售手法,若商家有聯合哄抬物價行為,將會依法究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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