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霧峰林家林獻堂曾孫、明台產險前董座林博正的兒子林明洋,A先生氣憤地說:「當初因為友人介紹,加上他又是望族後代,我才安心把公司的錢交給他匯款,沒想到誤上賊船,錢不翼而飛,讓我對公司難以交代!」
A先生告訴本刊,他的老闆在中國經營房地產生意,去年10月初,老闆請他匯款20多萬美元(約新台幣600萬元)到美國某飯店指定的香港銀行帳戶,由於中國的金融政策緊縮,若有大筆金錢匯兌,必須提出申請,過程曠日廢時,但飯店催款在即,因此只能尋求其他管道匯款。
A先生於是詢問一名呂姓印尼台商友人,他稱林明洋是林家後代,信譽可靠,有口碑、有能力協助匯款,於是經過與老闆商討後,由老闆在中國匯出人民幣140萬元(約合新台幣600萬元)款項給林,希望林能幫忙匯到美國。
沒想到林收匯款後,美國方面卻未收到款項,A先生焦急詢問林、呂2人,他們卻用各種理由推託,雙方相約談判,林卻始終無法拿出錢;A先生還到林的住處查訪,甚至遇到自稱也是林明洋債主的男子向其索討債務。在討回欠款的機會渺茫下,A先生因此對林、呂2人提起侵占、詐欺等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