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2 13:25 臺北時間

噁男強逼女友人握「沾精下體」 躺床環抱喊:妳胸部這麼大!

台中一名色伯猥褻女性友人,又聲稱自己有重度憂鬱症,最後遭判刑6個月。(示意圖 Pakutaso)
台中一名色伯猥褻女性友人,又聲稱自己有重度憂鬱症,最後遭判刑6個月。(示意圖 Pakutaso)
台中一名60多歲的吳姓老伯遇到久未見面的女性友人小娟(化名),便主動邀約拜訪小娟家聊天敘舊,不料老伯趁機闖入小娟房間並突襲她胸部,還強拉小娟的手觸摸自己沾滿精液的生殖器得逞,事後慘遭小娟報警提告。
根據判決書,吳男於20年前與小娟(化名)在公園唱歌認識,這之後兩人均無聯繫,直到去年11月底,吳男與小娟巧遇,並表示想去她家拜訪,更因此得知小娟有尋找工作的需求;吳男在同年12月的凌晨,以想要告知小娟自己無法幫她找到工作為由而拜訪她家,小娟也不疑有他便讓吳男進入自家住處。
豈料,吳男竟尾隨小娟進入房間,進房後便將房門關至僅留微小的門縫,繼而躺在小娟的床上,更對她喊「妳的胸部這麼大」等語,強行環抱小娟的胸部並將手伸入衣服內襲胸得逞,接著站起來將褲子脫掉露出「沾滿精液的生殖器」強逼小娟觸摸,小娟為了保全證據只好照做,等到吳男離開才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所有犯行,稱自己患有重度憂鬱症,法官認為,吳男為了滿足自身欲念便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權,行為的確不可取,但參酌吳男積極與被害人調解,並賠償被害人20萬元等,也無前科,認為此案後應該會有所警惕,故予以緩刑。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您即將進入之內容
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本網站已於各限制級網頁依照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之規定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請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亦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