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8.12 05:58 臺北時間

【刑事特搜】女看護怒殺假想情敵 溝渠旁水腳印成緝凶關鍵

劉女與死者互相拉扯跌入水溝後,竟強按對方頭部入水造成死者缺氧而亡。
劉女與死者互相拉扯跌入水溝後,竟強按對方頭部入水造成死者缺氧而亡。
8年前,桃園發生一起另類情殺案,一名59歲的女看護,不斷對年過80的喪偶老鄰長表達愛意,還將對方身邊所有的女子當成情敵,讓老鄰長十分困擾。某日清晨,女看護前往老鄰長住處尋人未果,卻在附近巧遇對方的寡婦親戚,二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最後雙雙掉入溝渠中,女看護一氣之下,將對方的頭壓入水中致死,隨即逃逸,現場留下的水腳印,意外成為警方緝凶的關鍵證據。
2015年11月5日清晨5點多,桃園新屋一名準備出門務農的民眾,在一處祠堂旁溝渠,發現一具老太太屍體,查看後驚覺是自己親戚,於是趕緊報案。

腳印成疑點 轉向他殺

派出所員警趕到後封鎖現場,並通知轄區分局鑑識人員前往採證,一開始大家都以為這是一起意外,沒人料到竟是殺人案!
分局偵查隊員告訴本刊:「當地民風純樸,附近住的幾乎都是死者親戚,加上死者身上並無明顯外傷,溝渠內的水也才10公分深,不可能淹死人,所以大家原都以為是老太太身體不適,失足撞到頭之類的意外事件,直到一名派出所員警向隊長報告,第一時間在溝渠旁曾發現可疑腳印,我們才轉為他殺方向偵辦。」
死者被發現陳屍在圖中溝渠內時,警方及親屬都以為是單純的意外事故。(東森新聞提供)
劉女離開現場留下的沾水腳印,成為警方逆轉偵查方向的重要跡證。(東森新聞提供)
該名員警表示,他抵達現場後,就在溝渠旁的水泥地上發現沾水的腳印,因為要拉封鎖線,還要詢問發現屍體的民眾,他擔心鑑識人員抵達時腳印已風乾消失,所以先用手機拍照,打算事後轉交鑑識人員。偵查隊長聽聞報告後,進一步確認腳印並非報案人所有,判斷當時現場還有其他人,於是調閱沿途監視器展開追查。
另一方面,警方也透過查訪獲得關鍵證詞。一名死者親戚表示,當天清晨5點左右,她與友人相約運動,行經附近的土地公廟時,曾經遇見死者,3人一起拜拜之後,經營檳榔攤的死者說要準備開門做生意,便先行離開。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女穿著雨衣騎車的畫面,與目擊者指證情形相符。(翻攝畫面)
劉女懷疑死者(圖)與老鄰長過從甚密,雙方在命案發生前就曾爆衝突。(翻攝畫面)

單方認情敵 挑釁騷擾

沒多久,她與友人看到曾與死者發生爭執的劉姓女子,穿著紅藍相間雨衣,騎機車往新屋市區方向前進,因為當時既未下雨,也不是很冷,2人都覺得劉女行徑怪異,不久後她就接到友人電話,得知死者命喪溝渠的消息。
警方調查,目擊者口中的59歲劉姓女子是一名看護,2年前受雇於死者的親戚、曾姓老鄰長,負責協助照顧臥病在床的曾妻,結果疑似日久生情,對年過8旬的老鄰長心生愛慕,並在鄰長妻子過世後,頻頻向他示好,甚至將所有接近老鄰長的女子都當成情敵,屢屢與其他女子發生衝突,讓老鄰長十分困擾。
劉女原本是受雇照護老鄰長妻子,卻疑似日久生情對鄰長展開追求。
附近鄰居指出,78歲的死者跟老鄰長住得很近,加上過世的丈夫是老鄰長的堂叔,所以老鄰長很照顧死者一家人,沒想到卻因此成為劉女的眼中釘,甚至曾跑到死者的檳榔攤挑釁,趕往調停的老鄰長還被劉出拳毆打,並用「奪命剪刀腳」勒住脖子洩憤,搞到鄰里皆知,被人問到是否跟劉女交往時,老鄰長還用台語氣憤回說:「伊遐殘,誰欲咖伊逗陣!(她那麼狠,誰要跟她在一起!)」
老鄰長的堂姪女也向警方表示,自己住在附近養雞,偶爾遇到堂伯父,自然會跟長輩寒暄幾句,沒想到也被劉女指控是在勾引她的「男朋友」,讓她很無奈。由於劉女瘋狂求愛的行徑,讓老鄰長很困擾,案發前一週,他還搬到女兒家去避風頭。

扭打後落水 強壓窒息

除了訪查有所斬獲,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也顯示,登記在劉女名下的機車,確實曾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騎車者雖然因為戴著安全帽,無法清楚看見容貌,但身上穿的雨衣,與目擊者所述相符,警方據此鎖定劉女涉有重嫌,並於當天下午4點多,前往劉女上班的護理之家將她帶回偵訊。
劉女前往老鄰長住處尋人未果,離開時在祠堂前巧遇死者,爆發衝突,釀成憾事。(東森新聞提供)
劉女到案後一開始只承認曾到過命案現場,但強調沒遇見死者,直到警方把相關證據攤出,她才改口辯稱,因老鄰長久未與她聯絡,當天清晨4點多,她從護理之家前往老鄰長住處尋人未果,離開時在祠堂前遇見死者,雙方起了口角衝突,進而發生扭打,雙雙跌落溝渠,後來死者打算張口咬她,她奮力將對方推開,自行爬出溝渠,騎車離去,直到警察找上門,才知道對方已經死亡。
不過,警方調查後認為,劉女當時因為死者打算張口咬她,加上之前也曾經與死者發生爭執,所以一時情緒激動,先跨坐在死者身上,再強按死者頭部,將其口鼻沒入水中,導致死者因泥水刺激,引發呼吸道痙攣,進一步缺氧死亡。

狡辯是意外 法院駁回

劉女見死者沒了動靜,起身離開溝渠,還在陳屍地點附近徘徊,所以留下水腳印,直到確認對方真的沒了氣息,才穿上雨衣,騎機車逃離現場,回到任職的護理之家,並將上衣、口罩、鞋襪等犯案時穿的衣物丟棄,明顯想要湮滅證據,遭檢方以殺人罪嫌起訴。
不過,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劉女堅持自己沒有殺人,她辯稱一開始之所以會說沒看到死者,是因為不知道死者的真實姓名;會丟棄衣物、鞋襪,是因為這些東西皆已破舊,且當天掉入溝渠後浸到水,怕會弄濕護理之家的樓梯、地板,害人滑倒,絕非想要湮滅證據。此外,劉女表示,她正在跟老鄰長交往,就算跟死者發生爭執扭打,對方也是自家親戚,怎麼可能痛下毒手。
老鄰長(左)在案發前就搬到女兒家居住躲避劉女,對於堂嬸慘遭殺害也感到無奈。(東森新聞提供)
雖然劉女一再強調命案只是意外,自己絕對沒有殺人的犯意,但法院自始至終不採信其說法,最後還是依殺人罪,將她判處14年有期徒刑定讞。
一名承辦員警私下透露:「雖然劉姓女子聲稱自己是因為迷戀老鄰長,才會鑄下大錯,但我們調查發現,她在外積欠了大筆債務,光靠當看護、打零工,根本難以清償,所以懷疑她是覬覦老鄰長的財產,才故意示好,希望對方能娶她,沒想到卻因此鬧出人命,最後不僅得不到財產,還得入獄服刑,得不償失!」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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