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11.29 15:44 臺北時間

暴力性侵賣春女還拍片留念 他駕車衝撞員警拒捕下場慘了

李男性行為太過粗暴,賣春女無法忍受拒絕交易,引起李暴怒發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李男性行為太過粗暴,賣春女無法忍受拒絕交易,引起李暴怒發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1名李姓男子與賣春女約定性交易,卻因李性行為太過粗暴,賣春女無法忍受拒絕交易,還打電話向友人求救,引起李暴怒發飆,除掐住賣春女頸部,強制性侵得逞外,還用手機拍下性侵過程留念。賣春女趁隙裸身逃出報警,李竟駕車衝撞員警。最高法院審理重判李8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男在2022年6月與1名賣春女約定5,700元性交易,當晚7點多,李男到賣春女租屋處開始性交易,途中賣春女認為李動作太粗暴,當場表示拒絕,還拿起電話求救。
賣春女此舉觸怒李男,他先掐住賣春女頸部,還搶過她的手機,她因此受驚嚇頻頻道歉;但李二度對她掐頸,逼迫她躺在床上性侵得逞,過程中拿出自己手機拍攝性侵過程。
賣春女趁著李完事後不備之際,全裸趁隙逃出,李隨手拿起她裝有現金、iPad的皮夾後追出。賣春女一路逃到附近洗衣店,向路人求救,路人打電話報警,並跟隨員警返回女子住處察看。
李男離開後,竟將自己的車輛開過來,員警發現上前盤查,李竟踩油門衝撞員警、路人,讓2人膝蓋挫傷,所幸其他員警趕到將他逮捕。
一審法院認定李犯下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另衝撞員警部分犯下妨害公務罪,判刑8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期間,李賠償受傷員警12,000元,達成和解,妨害公務罪部分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性侵部分仍維持8年。最高法院終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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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1.29 15: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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