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多屋卻欠稅 執行單位如何應對?
新竹分署指出,本案最初移送執行金額為新臺幣500餘萬元,清查後發現黃姓民眾名下持有4間位於新竹市、鄰近世界高中的新建建物,均於113年交屋。為防止財產遭隱匿或轉移,新竹分署於114年6月即刻發函查封相關不動產,並同步扣押其金融帳戶,確保稅款能順利徵起。
稅額變動後 查封是否鬆動?
其後,新竹分局於114年9月重新核定稅額,並部分撤回執行,最終確定欠稅金額為新臺幣170餘萬元。執行過程中,黃姓民眾曾申請撤銷部分房屋查封,希望能自行處置資產清償稅款。不過,承辦執行官審酌後認為,4間建物皆設定高額抵押權,加上房市交易量縮,若貿然解除查封,恐影響後續徵起成效,因此未予同意,並持續勸導其儘速清償。
在多次勸諭下,黃姓民眾於114年11月主動繳清全部欠款,本案順利結案。新竹分署也提醒,民眾應依規定申報並繳納稅捐,若一時繳納困難,可及早向稅捐機關洽詢協助措施,避免因怠忽義務而面臨查封、扣押,甚至影響個人信用與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