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告訴本刊,蕭在名片上掛的職稱是該律師事務所資深顧問,不僅能隨意進出該律所,還有獨立的個人辦公室,每當他有問題要聯繫,也是透過律所總機轉接給蕭,讓他認為應該沒問題,沒想到最後竟變成另一場惡夢。

當時蕭瑋志多次約A先生至律師事務所內討論,還保證會盡快處理土地,因此A先生與蕭直接簽約付了60萬元律師費,委由蕭尋找買家並處理稅務等問題;一個月後,蕭便回報已找到金主,但表示A先生在交易前還需先給付包括土地保證金、完稅款等雜支共計430萬元,眼見有望拿回千萬元欠款,A先生不假思索就付錢給蕭,而蕭還以律師事務所名義開立收據給他。

不料,到了土地過戶當天,問題卻接二連三出現,蕭瑋志先推稱羅振元找不到土地權狀,契約要重擬,又說查出羅母有持分,需要拐騙她簽名,接著再說買家的金流出現缺口,整個交易要延後;離譜的是,蕭還進一步拜託A先生,說事務所有個大客戶交保需要650萬元,詢問A先生是否方便幫忙代墊,等客戶交保出來後就會立刻還款。
A先生認為律師事務所應該不會騙人,加上自己也還需要蕭幫忙,便咬牙匯款借出,蕭也再次以律師事務所名義開立收據,結果這筆錢也是遲遲沒有下文,而蕭總是推託說訴訟還沒結束,錢都卡在法院。

A先生說,後來蕭經常失聯,賣地進度也幾乎是零,更遑論保證金的下落,自己還曾調侃試探蕭說:「我可能被羅振元倒完,再被你倒一次。」蕭還不好意思地向A先生保證一定會還款;沒想到半年後,蕭竟自己向A先生坦承,之前的土地買賣都是聽命於羅,說要處理稅金等費用的400多萬元也已轉交給羅,至於代墊的保金,蕭則根本給不出訴訟案號、客戶名字。
A先生當下氣極敗壞地表示要找律所負責,蕭卻稱「律師都很會切割」「我與律所各自獨立」,哀求A先生不要把事情搞大,會害他沒了工作,A先生當場痛批蕭說:「我自己都快家破人亡了!」憤而對羅、蕭2人提告詐欺,並請求還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