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判決,羅曾用吉品名義訂購近115萬元的頂級和牛,要廠商送到他內湖住處,貨款卻遲遲沒付,廠商因此提告;除此之外,羅還曾用電腦修圖變造吉品匯款單據,將匯款單傳給裝修公司,假稱已付裝潢費,東窗事發後也再挨告偽造文書。
至於蕭瑋志,其實是徵信業者,經常上謝震武的節目《震震有詞》當來賓,在業界算是小有名氣,他自稱19歲時曾與大學同學以運動俱樂部創業,一度月入超過百萬元,但因過度擴張慘敗收場,後來2人轉投入徵信社產業,蕭還曾拍攝影片講述幫客戶討債的處理過程,影片中他痛罵欠錢的人「有錢故意不還,很惡劣」,對比他自己的詐騙行為,非常諷刺。

雖然去年7月民事法院已判決A先生勝訴,但蕭早已跑路被通緝,羅也始終神隱不還錢,A先生沉痛地說:「羅、蕭2人用餐廳、律所的招牌詐騙鉅款,但事發後吉品海鮮及立勤法律事務所都撒手不管,我今天出面爆料,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人受害了。」
本刊求證立勤法律事務所,事務所表示蕭瑋志持有的名片與正常格式不符,推測是自行印製;而蕭的辦公室是向二房東承租的,其詐騙行為跟律所毫無關係。本刊另以e-mail詢問吉品海鮮餐廳,有關羅振元利用餐廳名號在外斂財一事,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