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人士說,詐欺罪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要件在於「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需同時滿足主觀意圖與客觀行為,缺一不可,包括被告的主觀意圖有不法所有,此外,被告還需施用詐術,例如欺騙、隱瞞真相等手段,並讓被害人陷於錯誤,例如虛假資訊而導致財產損害,或交付金錢或處分財產的因果關係。
林靖指控妻子在出國與日常生活開銷詐財,與一般的酒客「暈船遭詐騙」的火山孝子情節不同,既然原告與被告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按理來講,夫妻除同居義務外,還需共同生活,並依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來分擔家庭生活費用。

林靖若主張遭妻子詐騙,除了必須提出以何種詐術讓他陷入錯誤而遭騙,包括時間、地點、人證及物證都要齊全,若單就夫妻共同的生活開銷或出國旅行開銷來究責妻子花他錢是詐騙,恐怕在法律上的證據太過薄弱,難以說服檢察官或法官。
林靖早年從法國巴黎第一大學取得國際企業博士學位,曾任台鹽董事長、台壽保投信董事長,八年前辭去台銀證券董事長重返校園任教,由於他的口才極佳,業務行銷能力一把罩,曾讓台銀證券在自營、承銷、經紀業務方面都有相當出色表現,一舉讓台銀證券獲利在五家公股券商裡拿下第一名殊榮。
林靖的專長是決策投資,過去常在外演講授課,他提到從大學時代就開始投資股票,對於投資理財,他說其實就是不脫「危機入市」四個字,他認為越是不景氣的時候,就越是要理財投資。
他曾透露,常帶著老婆在台北市四處散步,到處看看有沒有中意、地段好的大樓要出售,常意外逛到不錯的投資標的。雖然他的投資有術,讓他累積大量財富,至於他與妻子間的訴訟如何善了,真相有待司法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