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泰投信公告,公司於例行作業檢視過程中發現,旗下8檔基金未符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0條規範,因此主動重新檢核相關作業程序,並核算受影響期間基金淨值。受影響基金包括:國泰國泰基金、國泰中小成長基金、國泰大中華基金、國泰科技生化基金、國泰小龍基金、國泰中港台基金、國泰中國內需增長基金及國泰台灣高股息基金。影響期間最早可追溯至2025年6月底,最晚至2026年1月20日。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特別點名違反《基金管理辦法》第10條;其中第5款規定:「不得投資於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與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之證券。」換言之,一旦投信與某上市櫃公司產生特定利害關係,基金即不得持有該公司股票。
進一步檢視國泰投信財報,其中內容顯示,國泰投信董事自2025年5月起擔任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而國泰投信代操的全權委託帳戶自2025年6月起持續買賣該公司股票,直到2026年1月才全數出清,因而產生約4.54億元投資損失;從時間點與金額推估,該事件與此次基金淨值重算期間高度吻合。
再據國泰金控年報揭露,國泰投信董事郭明鑑自114年5月起兼任世芯-KY獨立董事,而國泰投信公告所揭露的受影響期間,與財報附註所載全委帳戶買賣『某上市公司』股票期間高度重疊,市場因而推測此次8檔基金淨值重算,可能與世芯-KY持股涉及利害關係人交易限制有關。
由於此次公告內容,國泰投信並未提及個別公司,也未說明原因,只表示是在例行檢查中發現未符合法規,並已完成重新核算。因公告中採取「從優補償」原則,包括已多發的受益權單位不追回、少發部分由公司現金補足、持有人依淨值差額獲得補償等措施,顯示事件較偏向內控與法遵程序瑕疵,非基金經理人投資判斷失誤。
但此案仍具有指標意義,若最終確認與董事兼任世芯獨董有關,將成為近年國內投信業少見因利害關係人認定,而導致基金淨值重算案例。對投資人而言,最直接影響在於補償金額及淨值調整結果。根據公告,國泰投信將於完成重新核算後陸續辦理補償作業,相關款項並加計至6月30日利息計算,公司承諾自行吸收全部成本,因此基金資產不會受到侵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