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台灣高鐵公司今天(14日)公告,今年年終獎金3.4個月、將於下月6,績效獎金平均3.4個月,預計2月6日發放,另於本月2日發放每名員工1萬2千元(約0.2個月)營運激勵金,總獎金高達7個月。
台灣高鐵去年年終獎金為3.27個月。
根據台灣高鐵公司公告,經高鐵董事會報告審議,今年總獎金為7個月,包含:營運激勵金,每名員工定額1萬2千元,約為0.2個月的薪資,已在本月2日發放完畢;年終獎金,每名員工3.4個月,2月6日發放;績效獎金(含「員工酬勞」),平均3.4個月薪資,將依個人績效等條件,於6月30日發放。
台灣高鐵的總獎金制度,是台灣高鐵與企業工會多方努力及內外溝通下,終於成功協商到符合工會訴求的總獎金計列基礎及對應級距,並經董事會支持;去年首度按照制度發放總獎金,約落在6.5個月以上。
董事長史哲今天也向員工發信指出,2026年將是台灣高鐵很關鍵的一年,務必牢記做好高鐵通車營運20週年及「高鐵2.0」各項準備工作等。
史哲表示,台灣高鐵去年短短數月發生「列車停站未開門即發車事件」、「通訊異常事件」、「試運轉列車蓋板脫落事件」等過去不曾出現的重大疏失,顯示絕對不能自認足夠資深、熟悉作業程序,就輕忽安全細節,「沒有安全,就沒有高鐵」絕對不是口號,是每個高鐵人的紀律與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