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花蓮地檢署偵辦去年9月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洪災,認為花蓮縣光復鄉長林清水涉浮報撤離人數統計,導致19人死亡、5人失蹤,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等罪,檢方複訊後聲押禁見;光復鄉公所另3名員工則分別交保、電子監控。
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2025)9月23日溢流,造成花蓮光復鄉19人死亡、5人失蹤。花蓮地檢署為查明是否有人為疏失或公務員涉刑事責任,指派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警調偵辦。
經專案小組蒐證及多方調卷研析,認為林清水、光復鄉公所張姓秘書、民政課王姓課長及曾姓約用人員等災後防救業務人員,未落實撤離工作。
檢方調查,農業部林業保育署花蓮分署於9月21日上午11時發布黃色警戒(預防性撤離)、22日上午7時發布紅色警戒(強制撤離),林清水等4人,竟未依災防法規定積極疏散撤離,並在撤離人數統計表涉浮報登載不實撤離人數,轉陳報花蓮縣政府民政處,23日堰塞湖壩頂溢流時,因民眾未預先撤離,導致嚴重災情。
花蓮地檢署昨天指揮檢調前往光復鄉公所等8處搜索,查扣證物,帶回林清水等4人到案釐清案情,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4人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
檢方認為,林清水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當庭逮捕並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其餘被告3人無羈押必要,訊後諭知張姓秘書及王姓課長分別以20萬及15萬元交保,電子監控、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曾姓約用人員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花蓮地檢署表示,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情涉及其他相關事項,將持續深入調查,還原事實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