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7.05.16 14:04 臺北時間

【殭屍肉流竄】肉品最多凍1年 過期還吃恐釀菌血症

從貨品上的製造日期對比出貨單,可知冠軍公司進貨的肉品早已過期。
從貨品上的製造日期對比出貨單,可知冠軍公司進貨的肉品早已過期。
過期肉有毒!台中驚爆殭屍肉還魂,力勤公司修改標籤,販售過期4年的肉品,上萬有問題的肉恐已流竄市面。即使東窗事發,該公司負責人梁俊仁還大言不慚,認為肉品只要冷凍在零下18度,放再久都能吃,此說法也遭醫師狠狠打臉。
按照國際標準,其中紅肉像是豬、牛、羊肉,有效期限為10到12個月,禽肉類像是雞、鴨、鵝肉,有效期限在8到10個月左右,海鮮包括魚、蝦、貝類更短,一般只有半年左右,最好在4個月內吃掉。
梁俊仁(右2)熱衷結交政商名流,臉書張貼他與蘇貞昌(中)、前立委謝明源合照。(翻攝梁俊仁臉書)
美國農業部的規定更為嚴苛,生鮮豬肉只能保存4到6個月,羊肉能存放6到9個月,保存期最長的牛肉也必須在12個月食用完畢,絕非梁俊仁所說的「只要冷凍就沒問題」。
「4年真的太久了!」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冷凍肉品保存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肉品過期則可能變質甚至有大腸桿菌等微生物感染,若民眾在不知情下吃下肚,肉品又沒有徹底煮熟,恐導致菌血症或急性腸胃炎,出現噁心、嘔吐、肚痛或腹瀉等症狀。
此外,一般民眾男從外觀分辨肉品是否過期,只能依靠包裝上的保存期限,顏宗海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前要注意賞味期限,更避免買大量肉品囤積分裝,以免肉品過期而不自知,將細菌也吃下肚。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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