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4.10 06:59 臺北時間

【縱放吸奶法官】日審案夜吸奶 這個法官真荒淫

前法官胡景彬曾投資地下錢莊遭停職,復職後2013年因收賄遭收押。(翻攝自TVBS)
前法官胡景彬曾投資地下錢莊遭停職,復職後2013年因收賄遭收押。(翻攝自TVBS)
法官有權判人生死,依《憲法》公正獨立審判,月薪10萬至18萬餘元,理應廉潔自持,以維護公正無私形象,但台中高分院前法官卻上酒家接受招待、帶酒女出場,還曾當眾吸酒女胸部,遭諷為「吸奶法官」,他的收賄案審理進度緩慢,如今順利假釋,司法公信力因此一再遭質疑。
胡景彬擔任法官後即投資地下錢莊及外遇,還與地方業者往來,2016年間即被檢舉,指胡景彬每次上酒店,都要點大胸的小姐陪他,接著抓摸酒女胸部,還會叫酒女坐在他大腿上,再解開小姐內衣,先動手再動口吸酒女胸部,胡景彬因此遭戲稱為吸奶法官。
根據檢舉資料,胡景彬當法官時,與業者上酒店,每次花費5萬元起跳,十幾萬元也是常有的事,費用全都由「朋友」處理,甚至買春的費用,也是業者給的,後來胡景彬遭調查時,強調上酒店為紓解工作壓力。
68歲的胡景彬因涉貪遭查辦,和情人士指出,他1979年擔任法官,新婚半年就外遇,還在同一年內讓大房、二房及三房妻子都懷孕,共生下6名子女,因家庭支出龐大,一個月十多萬元的法官薪水不夠用,於是開始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胡景彬當法官年薪約200餘萬元,但卻能養3個家,還有上千萬資產。
更新時間|2024.01.16 16:40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