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2.12 14:07 臺北時間

【華航機師罷工】勞動部2年前報告曝光 「預告制不利工會行使罷工權」

2016年調查空服員罷工事件時,勞動部曾指出,不應單純檢視工會無預警爭議行為,而影響其爭議行為合法性。
2016年調查空服員罷工事件時,勞動部曾指出,不應單純檢視工會無預警爭議行為,而影響其爭議行為合法性。
由桃園機師職業工會發動的華航機師罷工自2月8日清晨罷工至今(12日)已進入第5天,也引起立法院民進黨團表態將把制訂罷工預告期列入新會期優先法案。不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今發新聞稿引述2年前調查華航空服員罷工事件時的約詢內容指出,勞動部當時認為,罷工預告制度不但將使集體勞動法制所保障的勞工權利行使實質落空,更不利於工會合法、正當行使罷工權。
王美玉、仉桂美指出,歐美工會是自行訂立罷工守則,不一定預告雇主,但員工要告知雇主自己要罷工。罷工要預告的立法曾有討論,但工會認為預告就沒有突襲效果。日本規定,罷工事件可能妨礙經濟運作或國民日常生活,可發出緊急限制50天內不得罷工。
義大利則規定,工會發起罷工前10天,應對管理部門、政府單位通知罷工細節,而罷工期間,勞資雙方都被賦予提供最低服務義務。國際勞工組織下設的「結社自由委員會」規定,罷工應有預告期、善用調解與自願仲裁機制、維護非罷工者工作權等原則。
而台灣現行法制是針對自來水、電力、醫院、銀行等行業規定,罷工前勞資雙方須約定必要服務條款,但尚未包括交通運輸相關機制,因此要讓勞工罷工權與消費者權益都受到維護,此部分可經由後續檢討改善。
王美玉、仉桂美表示,2016年調查空服員罷工事件時,勞動部認為,該罷工事件應朝向公司有無輕忽勞資爭議問題及拖延處理時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民航局)有無積極督導事業等方向改善,「不應單純檢視工會無預警爭議行為,而影響其爭議行為合法性。」
勞動部當時也認為,罷工預告制度不僅將使集體勞動法制所欲保障勞工權利的行使實質落空,更不利於工會合法、正當行使罷工權。
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第1項規定:「爭議行為應依誠實信用及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為之。」因此,王美玉、仉桂美認為,只要不違背相關原理原則,政府應儘量回歸勞資協商機制以創造雙贏局面,自然落實旅客權益保障。
她們也表示,我國工會因過去特殊時空背景,長期以來相對西方國家並不發達,如何回歸勞資充分協商機制,有待社會及政府賦予工會健康成長空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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