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11.19 13:05 臺北時間

趁女子低頭滑手機 狼「假碰撞真襲胸」判決出爐

女子低頭滑手機,遭狼假碰撞真襲胸。(示意圖,東方IC)
女子低頭滑手機,遭狼假碰撞真襲胸。(示意圖,東方IC)
去年10月一天晚上,一名女子在台北市東區地下街的路邊低著頭使用手機,竟遭一名男子刻意碰撞,藉機偷襲她的胸部,女子怒告性騷擾。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判決出爐,處該名男子拘役50日,可上訴。
被害女子去年10月19日晚間停靠在東區地下街第二廣場的柱子旁,低頭專心滑著手機,沒注意到身旁有人靠近,這時被告周姓男子故意斜行到她的左側,迎面以身體碰撞的方式,假裝不小心撞到他,再趁機觸摸她的胸部。
女子當下相當震驚,不滿遭到性騷擾,憤而追上前報警提告,警方逮捕周男後,他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認定周男的犯行明確,因而將他起訴。
然而台北地院審理時,周男經合法傳喚卻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未到庭。法官指出,周男過去曾因竊盜案入監執行後仍不知惕勵悔改,再犯本案,依《刑法》累犯規定加重其刑。審酌周男的犯案手段、動機,以及犯後態度欠佳尚乏悔意,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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