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附買回合約」則將合約分成兩部分,首先由甲方將資產賣給乙方,但雙方另約定,甲方在未來特定期間內,用約定價格把同一資產買回。簡單來講,即「保有東西賣出去,但在未來買回的權利」。
但因為「買賣附買回合約」的法律性質是「買賣」,若乙方無力執行或蓄意違約不執行「附買回合約」時,甲方的資產已移轉至乙方名下,便會導致失去資產所有權。

蔡志揚表示「山岳以簽訂『買賣附買回合約』的方式合建都更,即便建商未遇到資金周轉問題,也可能因為房價上漲,無良建商評估『違約金』低於『房價漲幅價差』,而選擇違約,都更戶不得不防。」他說。
究竟都更民眾該如何自保呢?蔡志揚建議:第一、不要簽訂買賣附買回契約,風險非常高;第二、若與建商合建,土地不要提供給建商設定抵押;第三、小心話術,不要因小失大;第四、簽訂契約前,一定要先諮詢專家或律師。
都更爭議連環爆,也讓人看到都更整合階段的資訊不透明與安全漏洞。建議有意參與民眾,事前可向各縣市都更處、都更中心等單位詢問,多方了解查證,勿輕信建商的一面說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