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員去年6月凌晨在台南中西區執行擴大臨檢,查獲廖男騎普通重型機車載石女,廖男酒測值0.49,依規定石女應連坐開罰6000元,不過黃男因對石女有好感,包庇對方逃酒駕罰單。石女離開派出所返旅館後,在旅館門口再度遇到剛退勤的黃員,2人遂共同進入房間閒聊至上午10點多,黃員才獨自離開旅館。
相關調查人員指出,廖男事發當時遭警所留置,不甘被取締,黃員到旅館與女友獨處,氣得拿出黃員進出旅館的畫面,以及石女的錄音向警方檢舉,但由於黃員工作能力表現亮眼,曾在1年內因取締酒駕、毒品獲得上千支嘉獎,被譽為「戰神」,起初內部調查以為是刻意設局,但事後進一步調查酒駕廖男與石女的背景後,未發現設局的跡象,且2人的工作背景單純。
全案由內部調查,再由督察單位接手,此案核心都在「黃員到底去石女房間做什麼?」但無論如何輪番訊問,黃員都稱是去廁所、聊天,後事後調查人員直球質問「是否與民眾有發生不當關係?要說實話讓長官放心」,並對外說明,以免後續再有檢舉,讓整體警察形象受損,黃員仍說法一致。內部也表示,黃員所作的調查筆錄都避開了「對價關係」,但黃員僅光是沒開石女罰單已涉及圖利罪。
然而,檢方深入追查後又發現,黃員除了包庇酒駕外,還拍攝廖男的身分證與酒測紀錄,傳給家人與友人A看,同年8月又翻拍另一件詐欺案的偵查報告給友人A當作談資,最終被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個資法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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