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機沒胃口 飛機餐變「超重」罰單
案件回溯至114年12月,江姓婦人自歐洲返台,途中在上海機場轉機。當時她因為沒什麼食欲,沒在機上吃完餐點,想說「別浪費」便隨手放進包包帶入境。不料,在通過海關時被查獲這份飛機餐裡含有豬肉成分,違反了《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當場被農業部防檢署重罰20萬元。
江婦原本存有僥倖心理逾期未繳,案件於今年2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
官方出狠招 扣押名下股票逼現身
新北分署收案後立即「搜刮」江婦財產,精準鎖定其證券戶內的股票,並在3月間發出執行命令,成功足額扣押價值20萬元的有價證券。眼看股票被凍結無法動彈,江婦這才急得跳腳,於今年4月16日趕到分署主動要求繳款。
「不知道有豬肉」 訴願難擋強力執法
江婦在現場大吐苦水,強調自己是真的不知道飛機餐裡有豬肉,並表示已經提出訴願。不過,執行人員當場給予「法治教育」,提醒她:「訴願不代表可以不付錢」。江婦聽完後深感悔悟,感嘆這份沒吃的餐點竟然讓她損失20萬,直呼「記取教訓了」,隨即一次繳清罰鍰。
新北分署嚴正提醒,防疫視同作戰,無論是在國外買的特產,還是飛機上發的點心、餐點,只要含有肉類成分,絕對不能帶進國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