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全案經市府性平會、市議員協調未成,被害人不滿憤而提告。院方審理時,女教師指控,去年1月27日到中山北路一家原住民風味餐廳參加歲末年終尾牙餐會。
餐會過程中,氣氛原本十分融洽,眾人邊吃飯喝酒,還拿起麥克風高歌,未料,陳突然靠近被害人欲親吻對方,女教師嚇得閃開後,陳又拉住被害人的手和帽子說:「我一定要親到妳!」最後仍被強吻到左臉頰。
被害人感覺很噁心,隨即離開餐廳,不過,陳誼誠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只有與女教師同台唱歌,絕對沒有強吻對方,也沒有說「一定親到妳」,不知女老師為何要誣陷他。
判決指出,被害人曾出示LINE對話紀錄,發現陳誼誠的妻子曾傳訊表示,願意代丈夫當面道歉,此外,案發後,被害人曾帶著現場目擊者,還找台北市議員求助,協調過程全都錄音。
這起性騷擾事件爆發後,陳誼誠一度發表聲明強調絕無此事,一切都是無中生有,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不過,北市性別平會後來認定性騷擾案成立,陳誼誠後來即以「生涯規劃」為由請辭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