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遭控經營線上博弈,並從事地下匯兌涉及洗錢等罪遭起訴,一審被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判刑11年8月,二審認為郭繳回犯罪所得,撤銷改判他9年8月有期徒刑,由於郭哲敏羈押期限將於7月15日屆滿,高院今開訊問庭時,郭哲敏表示不再上訴,更將原審認定的1.2億元犯罪所得全數繳回,並坦承犯行,他希望檢察官也不要上訴,盡快送他去執行,不要再浪費司法與社會資源。
郭哲敏開庭時說,「報告法官,這一年開了很多次延押庭,每次不管我怎麼講,或提出各種羈押替代方案,包含設電子圍籬、只在家裡不出門、監控不離開台北市,一個小時報到一次等等,或者是把之前裁定認定我要逃亡的理由提供相關佐證,包含坐火車的單據提供給庭上,合議庭最後都還是認為我有逃亡之虞。」
郭哲敏說,「這讓我提交保提的很心累,我就沒有要逃亡,這次延押庭問我有什麼意見,我現在跟庭上報告,我沒有要再交保了,請法官也不用評議,今天就可以下裁定讓我延押,因為我也不想要再浪費司法資源,我也不想讓社會大眾對我有疑慮認為我要逃亡,也不要造成合議庭的困擾,所以希望合議庭今天下裁定直接延押。檢察官也不用在每次延押庭都說怕我逃亡,不用再有這種疑慮。」
郭哲敏表示,他希望不要造成檢察官的困擾,他也不上訴,已經決定要盡快去服刑,盡快把這件事情圓滿落幕,到此做個解決,他勇敢面對司法,希望檢察官也可以不要上訴,讓他盡快去服刑,不要再浪費司法與社會資源。
此外,郭哲敏還提到,針對庭上認定有關不法所得1億2600多萬元,他已全數繳清,並不是新聞寫的7700多萬元,對於他的不動產被扣押將近20億元,他也與律師商討接下來追徵完剩餘多少,再看怎麼償還,總之他不再上訴,希望事件盡快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