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男男強制性交,遭記申誡,外加自費心理輔導
他口中那個「可能一輩子都無法消失的夢魘」,發生在4年前的3月。當時,他正在課堂上講解「法律解釋」單元,講到《刑法》第十條「強制性交罪」,舉例:「如果一位男同學強壓另一位男同學在桌子上,把他褲子脫下來,拿一根竹筷子戳他屁屁,請問這算不算強制性交罪?」有學生聽了不舒服,在週記上反映,導師進行校安通報,學校立即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組成調查小組。當年年底,性平會決議通過調查報告,建議申誡一次,外加4小時自費心理輔導、8小時性平教育課。
為了解釋這個課堂舉例是怎麼來的,戴源甫在受訪時幫我們上了一堂「法律解釋」課,從誰可以解釋法律,到他發生爭議的「立法解釋」是怎麼一回事(以下省略3千字),對法律感興趣的人應該會覺得很有收穫,沒興趣的人可能會同意他自己的說法:「算我雞婆啦,我講得太多了,因為課本沒講那麼多。」
說來諷刺,理解這些法律名詞的定義和修法來源,其實有助於性平推廣。因為1935年舊《刑法》規定的「強姦」,只保障在「不能抗拒的情形下」被強暴的婦女。直到1999年修訂後,保障範圍才從婦女延伸到所有人,使用的字眼也從針對陰莖陰道性交的「姦淫」,改為包含同性性行為的性交。1999年修法的源頭,其實來自一個極為沉重的社會案件:1996年發生在台中的5歲女童遭竹竿穿腸性侵案,按照當時法律,以器物進入女童下體無法以「強制性交」論罪,引起社會譁然才修法。(很悲哀的是,記者在查詢此案過程中發現,女童因為臟器受損嚴重,最終因長期營養不良引發多重器官衰竭,18歲就病逝了。)
什麼是「強制」?什麼是「性交」?戴源甫希望能讓學生區分清楚,才舉了上述例子,而他這樣講課,已經超過10年了。怎麼也沒有想到這一次會因此被指稱為「性騷擾」。
律師許慈恬就讀南女時,是戴源甫擔任導師班的學生。她說:「老師是中央經濟系畢業,後來又就讀於成大政經所,因此在政治、法律及經濟相關課程教學中,經常會引用大學以上層級的知識作為補充,我覺得這樣的教學方式有助於建立更完整的知識體系,知識含量比一般高中公民課本多很多。」又說:「我以前是辯論社的,上課很愛反駁他,他會認真查資料後,再跟大家討論,幫大家補充正確資訊。我真的覺得他是一個很認真的老師。」
播放電影《丹麥女孩》,國中老師被舉報性騷擾解聘了
律師翁國彥說:「那個強制性交的概念,大學一、二年級就在教了,法律系都要念啊!」他補充類似案例,曾有一位國中老師只因為在課堂上播放改編自真人真事、講述歷史上最早接受變性手術的畫家莉莉.艾勒柏(Lili Elbe)故事的電影《丹麥女孩》,被學生舉報「性騷擾」,最後被解聘了。「如果調查委員不釐清具體脈絡,只要跟性有關、讓人不舒服,就是性騷擾,那這兩個原則太容易濫用了,就會像那個國中老師一樣,很容易就被解聘了。」
有些人認為戴源甫上課時對於強制性交的舉例,不適合在純女校、高一班級上教授。戴源甫語氣急切地反駁,「當初課程設計時,並沒有規定這個內容只能對男學生教啊!如果這樣的課程,女老師傳授就沒問題,或者對男學生授課就沒問題,這樣是不是另一種性別歧視?」
性平會調查期間,戴源甫多次向人事室詢問能否閱覽調查報告都遭到拒絕,感覺校方和調查委員們唯一的任務是為了「定罪」。從那時候開始,他對教學的熱情關閉了起來,「接到投訴之後,我對她們班上課就冷淡到極點,我幾乎不正眼看她們,就一直低頭看我的課本,上課我就照著書唸:法律雖然是立法機關依正當程序…。那段時間,我壓力好大,臉完全垮下來。」
不甘尊嚴掃地,花80萬元律師費才贏得訴訟
懲處下來,被要求自費心理輔導和上性平教育課,那是他感受最難堪、最痛苦的一段經驗。「你要跟櫃臺說:『我是因為在學校被指控性騷擾調查成立,被要求來心理輔導。』那是尊嚴掃地啊,你就覺得大家用異樣眼光在看你!」上性平教育課也是,「後來我真的開始自我懷疑,難道我的判斷有問題,難道講這個真的是性騷擾嗎?」
他怎麼也無法習慣這種難堪的感受,在驚疑惶惑間上網找律師,在完全不熟悉且難以進入的法條裡艱苦浮沉,竟然付出高於行情甚多的64萬元!回憶整個過程,他至今仍不能理解、也不能諒解自己怎麼會一次次聽信律師的話術,相信這個案子「應該是要到大法官釋憲的案例」,滿懷希望、不斷匯錢過去,申復結果卻還是維持原判。
懲處未定時,內心裡都是忐忑不安、憂疑不定的,表面上又顯得很平靜,沒有人知道那是一種戒備性、壓抑性的平靜。心中最美好的部分每天在消失,他連打官司的錢都快沒有了,只好向太太求援。最後改委任台南的蔡文斌及許慈恬律師,後者是他的學生。許慈恬說:「雖然我覺得這件事情很瞎,但是我一直叫他不要浪費錢,因為行政訴訟勝率不到2成。老師為了一口氣,一直去請律師也不划算。」在花費共80萬元律師費後,戴源甫終於贏得訴訟。
法官認為戴源甫在課堂上的舉例是在課綱範圍內,知名刑法學者林鈺雄、許澤天在各自的著作中也有類似用詞,若僅僅只考慮部分學生感到不適,就禁止老師引用妨害性自主罪章的案例,反而會削弱學生對修法背景、立法理由,以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的理解。
被襲擊的傷結痂了,還是有疤。好不容易熬過調查和訴訟3年半的煎熬,戴源甫遺憾沒收到學校任何致意關懷或隻字片語。他在今年初給南女全體同仁的公開信中說自己已經接近崩潰邊緣,「當一位教師在面臨性平或霸凌程序時往往承受了巨大心理壓力,加上法規的保密需求,導致支持系統匱乏,這種無法向人訴說,只能任人背後指點的痛苦真的非常煎熬,在學校三申五令推動性別平等友善校園,維護學生受教權的同時,也請多關注大濫訴時代下教育同仁的權利保障及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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